冻卵,世上唯一的“后悔药”?

  
2019-11-06 09:18:48
     

专家:在法律上仍然处于灰色地带

2015年,中国某女星自曝在美国冷冻9颗卵子,并称就像找到“世界上唯一的后悔药”,“冻卵”进入公众视野。

近日,“冻卵”话题再次引发热议。10月31日,有媒体报道称,武汉同济生殖医学专科医院官宣拿到国内首张健康未婚女性冻卵通行证。报道中还提到,医院在全球征集体验官,并且免首年冻存费,目前已有十余大龄未婚女性进行了该项目。整个“冻卵”过程需要10至15天,根据促排情况,花费1万至2万元不等。“冻卵”即取母体健康的卵子进行冷冻,阻止卵子随人体衰老,待母体想生育时再解冻以便使用。这张“通行证”的公布,让不少单身女性不敢相信,“生育的‘后悔药’真的在国内放开了?”

该事件被媒体报道不久,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就通过湖北日报回应称,未婚女性“冻卵”未开放。

事实上,在我国,“冻卵”在法律上仍然处于灰色地带。很多事项既没有明文禁止,也没有明文允许。“目前这种情况不太符合法律思维。”专家建议,如果进一步开放未婚女性“冻卵”,须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

■现状

“冻卵”受“大龄剩女”追捧

科学数据统计,35岁后,女性卵子质量就会直线下降。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女性晚婚晚育,但身体机能却等不起。在北京工作的张晨(化名)就是其中一位——她今年32岁,单身,已有2年内“冻卵”的计划,“给自己留个保障”。

一些有“冻卵”需要的女性,因此选择前往境外,如美国、东南亚等,“这类女性以一线城市的‘大龄剩女’居多”,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长秋说,这部分女性一般都有一定经济实力,不愿过早放弃事业。

据媒体调查,网上有不少五花八门的“冻卵”中介机构,这些中介声称提供“咨询、检查、介绍医院、冷冻卵子、保管甚至代孕”等一系列服务。根据中介机构给出的费用表:“冻卵”技术的费用为1万至2万美元不等。从第二年开始,收取每年600至800美元的保管费用。“选择国外冻卵存在一定医疗风险”。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张力说,这看似规避了国内法律规制,但若不了解国外的法律制度及医疗技术,一旦产生纠纷,不易及时寻求法律救济。

目前,国内有些医院看到“冻卵”商机,也在积极倡导开放未婚女性“冻卵”,“我在一些会议上听到过这种呼吁,主要是受到商业利益的诱惑。”刘长秋说。

■回应

未婚女性“冻卵”未开放

武汉这家医院的新举措被媒体报道不久,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就通过湖北日报回应称,未婚女性“冻卵”未开放。

报道中,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处长胡荣表示,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卵子冷冻技术属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范畴,以延迟生育为目的,为单身女性“冻卵”,违反了相关规定。

10月31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武汉同济生殖医学专科医院就“冻卵事件”发布致歉声明称:对于本院宣传内容中未突出女性“冻卵”适应证和明确适应对象致以诚挚的歉意;医院将积极全力支持和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资料显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是一家集科研、教学和临床应用于一体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胡荣在回应中解释,省卫健委批复该中心设立湖北省生育力保存中心,是为了支持他们开展生殖医学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不属于执业许可。

■声音

存在对身体造成伤害的风险

事实上,作为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一种,“冻卵”技术已进入临床应用。但是,目前只是应用于已婚女性。

湖北省医学会生殖医学分会候任主任委员靳镭解释,具有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等相关技术资质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可以依法依规开展此技术。但是,此类技术是一类限制性技术,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对未婚或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殖技术。

靳镭介绍,开展生育力保存,主要是针对年轻的恶性肿瘤患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患者,在化疗或放疗前,进行卵子、胚胎或卵巢组织冷冻保存。此技术进行时必须进行超大剂量的促排卵药物,而且还要做取卵手术,这个过程是一种侵入性的有创伤的技术,甚至会引起严重并发症。所以对未婚、单身女性在没有任何医学适应证的情况下,进行卵子冷冻不仅存在对当事人身体造成伤害的风险,更是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道德伦理原则。

在法律上还有可争议的地方

有评论认为,尽管相关规定认为,“冻卵”属于辅助生殖技术范畴,但是在法律上似乎还有可争议的地方。因为,如果只是冷冻卵子,而没有进行人工妊娠,如与特定的精子结合以生成胚胎并植入母体,实质上也并未进入生殖阶段。只有利用这一技术,让单身女性或是代孕母亲孕育产子,才真正进入生殖环节。

单身女性冷冻卵子到底属于法不禁止即可为,还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

2018年,对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开放单身女性冷冻卵子的建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曾发布一份答复函,指出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并未否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个别地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规定,但对单身人士生育权通过法律进行许可,与我国传统价值观、公序良俗不相符合。

但是,该答复还是没有解决“冻卵”是否就是在进行人工妊娠。如果仅仅是保存的话,正如一些从事危险工作的男性,如军人、防暴警察、受到辐射影响的职业人员冷冻保存精子一样,是在为未来做准备。

因此,对我国来说,现阶段最要紧的还是,要明确未婚女性冷冻自己的卵子是否违法。

■观点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业内专家认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由于出台时间比较早,并未专门针对冷冻卵子技术设置相应的准入政策和监管具体政策。“‘冻卵’在法律上仍然处于灰色地带。很多事项既没有明文禁止,也没有明文允许。”刘长秋说,我国在这方面还需进一步推动,“目前这种情况不太符合法律思维”。

专家建议,如果进一步开放未婚女性“冻卵”,须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首先,对选择“冻卵”的未婚女性,在年龄、身体健康条件等方面有一定限制。其次,加强对医疗机构实施冷冻卵子技术的资质和手术的监管,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此外,医疗机构须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充分披露冷冻卵子全部流程中的所有风险,并与取卵对象明确约定冷冻卵子使用、保管、处理等相关事宜。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