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商标上线两年:难度与热度并存

  
2016-12-21 10:32:04
     

 

本报记者蒋京洲 实习生徐毓蔚

12月6日,国内首起声音商标驳回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腾讯公司因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驳回“滴滴滴滴”声作为商标注册的请求,而将其告上法庭。

说起QQ“嘀嘀嘀嘀”的提示音,相信用过QQ的人一定不会陌生。而将这个声音注册成为商标,对于许多人来说还是个新鲜事儿。事实上,早在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商标法》修正案中就规定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如今,“声音商标”立法已超过两年,但人们对它依然知之甚少,且相较于传统商标,它的注册难度更高。但不可否认,随着经济的发展,声音商标因其独特的竞争力,愈来愈受到企业的喜爱。

◎链接 其他知名声音商标

微软和英特尔的声音对很多人来说都很熟悉,两段声音是已经被微软和英特尔作为商标在美国商标局注册了的。2012年12月12日,美国专利和商标署正式批准了苹果公司把它经典的Macintosh电脑的开机声音作为商标注册的申请。

诺基亚之歌,或诺基亚音调,是广泛内置于诺基亚各型号手机中的一个预设铃声,随着诺基亚手机在全球的市场占有率多年领先,这段旋律得以广为人知。“诺基亚之歌”于1999–2000年间被欧盟、美国及芬兰的商标管理机构接受为注册商标。在中国台湾也被注册。

◎案例 商标申请有难度

据媒体报道,12月6日,国内首起声音商标驳回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庭审中,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此声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按照《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商评委方面提出,腾讯公司用以注册的提示音较简单,缺乏独创性,指定使用在电视播放、信息传送等服务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同时,“嘀嘀 嘀嘀”声音是一个上线提示,仅为软件包含的标示某一功能的声音,比如汽车防盗报警的声音,这些声音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对此,腾讯公司方面反驳,按照商评委“太过简单”的标准,则这大家熟悉的Intel芯片声音、Windows启动声音、奥林巴斯声音,这些商标基本没有超过5秒,短的在3秒之内,但声音经过长期大量使用,知名度和显著性不断增强,相关公众已经将其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与腾讯公司直接联系起来,具有明显的区别作用。

此案将择期宣判。

◎背景 申请热潮到来

声音商标是非传统商标的一种,与其他可以做为商标的要素(文字、数字、图形、颜色、气味等)一样要求具备能够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基本功能,即必须具有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

自2014年5月1日《商标法》修正案颁布以来,我国多个企业申请注册声音商标。据媒体报道,“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经审查,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于2月13日初步审定公告,成为我国核准注册的首个声音商标。与此同时,包括恒源祥的“羊羊羊”、微信摇一摇的声音等耳熟能详的旋律都在申请之列。

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商标,声音商标更容易根植于消费者的记忆之中,更便于区分商品及服务的来源,其传播性也因传播方式广、成本低而优于其他类型的商标,因此,目前使用声音商标,或者尝试使用类似“声音商标”形式的个人或企业也越来越多。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发现,目前申请声音商标的大多集中在第9类行业:即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等,其中互联网行业和电子行业申请数量最多。

◎观点 声音需要凸显性格

针对腾讯公司申请声音商标被驳回案,有律师表示,腾讯想要注册声音商标,需要满足用频谱表示和凸显性格两个方面的条件。“必须证明其重复频率声音满足凸显性格。”律师认为腾讯的声音用频率图表画出来并没有太大问题.但最大问题是其声音有没有突显性格。另一方面,如果在申请注册前由于使用其声音或其他因素导致该声音获得凸显性格,商标注册处便不能拒绝注册。这个其他的因素,可以是反复的使用,或者证明有绝对的市场占有率来使受众产生足够紧密的联想。

业内专家也指出,要将声音注册成商标,声音要具有显著性和独特性,通常情况下,声音商标只有经过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也就是说,只有消费者在某种声音与商品或服务提供者之间建立起特定联系时,声音才可能获得核准注册为商标。声音商标是已经为大众所熟知的,有特定的指向性的声音。

同时,专家强调,未来声音商标将成为继文字、图形等之后最具代表性的商标类型,但由于声音商标与文字、图形商标在表现形式、存储方式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因此其申请流程、申请文件等相关具体事项需要一套完整的体系。此外,还应注意到声音商标可能会出现的侵权现象,司法机关还需要逐步完善声音商标的侵权认定标准及赔偿额。同时,声音商标还面临着转让、出资、评估等问题,相关工作细则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