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生育政策入法、禁止“大数据杀熟”……多项法律和决定通过

  
2021-08-24 11:17:55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监察官法、法律援助法、医师法、新修订的兵役法、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人口计生法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这是此次修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同时,此次修法删除了原来有关社会抚养费征收、计划生育证明等与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修改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解决群众生育、养育、教育的后顾之忧,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一是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二是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三是促进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四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支持与指导。五是积极促进优生优育。
  
  在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方面,此次修法在现行法律规定奖励扶助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二是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个人信息保护法禁止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作出规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这部专门法律充分回应了社会关切,为破解个人信息保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该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针对过度收集信息、大数据杀熟的问题,该法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针对滥用人脸识别技术问题,该法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
  
  对于提供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该法特别规定了其需要履行的义务,如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等。法律援助法因见义勇为申请法援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
  
  根据这部法律,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负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也参照适用本法规定。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包括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等。
  
  在某些情形下,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如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等。
  
  该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监察官法不得要求监察官从事超出职责事务
  
  监察官法共计9章68条,包括总则,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监察官的条件和选用,监察官的任免等规定。该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依据监察官法规定,监察官的职责包括: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法律规定由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根据监督、调查的结果,对办理的监察事项提出处置意见;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的工作;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根据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监察官法在明确监察官义务和权利的同时,还专设一章,对监察官的职业保障作出规定。按照该章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监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监察官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等。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