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将二审

  
2021-04-23 14:02:23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将二审
  
  死者个人信息保护有望入法

 


  
  26日至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在京举行。昨(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介绍,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的法律案有9件,备受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将再次亮相,提请二审。草案拟设专节对处理敏感个人信息作出更严格的限制,并增加死者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相比2020年10月首次提请审议的一审稿,草案二审稿作出多处修改。臧铁伟说,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二次审议稿针对当前个人信息过度收集使用等突出问题,完善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的原则;完善、充实合法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撤回同意、自动化决策、跨境提供个人信息等方面的规则;增加死者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明确国家网信部门统筹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有关职责。此外,为了与民法典有关规定相衔接,草案二审稿还完善了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民事法律责任。
  
  目前,非法收集、过度收集、强制收集个人信息的问题普遍存在。针对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环节出现的种种乱象,臧铁伟表示,草案针对当前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有关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他具体介绍说,一是确立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的原则,强调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采用合法、正当的方式,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公开处理规则,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等,这些原则应当贯穿于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二是确立以“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一系列规则,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三是设专节对处理敏感个人信息作出更严格的限制,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的情形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并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在事前进行风险评估。四是明确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各项权利,包括知情权、决定权、查询权、更正权、删除权等,强化个人信息处理者合规管理和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五是设置严格的行政、民事法律责任。
  
  “上述法律规范以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为核心,以严格规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为重点,将为防范和遏制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臧铁伟说。
  
  同步新闻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37 件法律案计划提请初次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21日公布了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这份计划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继续审议的法律案有17件,初次审议的法律案达到37件。
  
  从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可以看到,今年继续审议的17件法律案中,已经通过的有5件,除此之外,乡村振兴促进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12件法律案将分别在4月、6月、8月份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继续审议。
  
  在初次审议的37件法律案中,3件已经通过,7件已经提请审议。修改反垄断法、企业破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社会救助法等相关的法律案将在今年初次提请审议。
  
  计划还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研究启动环境法典、教育法典、行政基本法典等条件成熟的行政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
  
  在预备审议的项目中,列入了修改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人民警察法、监狱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铁路法等;制定学前教育法、电信法、彩票法、医疗保障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民事强制执行法和网络犯罪防治、黄河保护等方面的法律。
  
  草案点击
  
  浪费或被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
  
  臧铁伟介绍,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二审稿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二审稿完善食品浪费的定义,明确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有关执法主体,进一步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草案完善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相应费用的规定,增强可操作性。强化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食品捐赠相关规定。
  
  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
  
  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拟明确,充实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容,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臧铁伟介绍,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在本法中进一步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并增加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保障种子安全等内容。二是在总则中突出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容,并增加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规定。三是健全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内容。四是完善对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定。五是充实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容,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六是加大乡村振兴的支持保障力度,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定。
  
  完善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法律责任
  
  臧铁伟介绍,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的教育法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主要对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完善。具体包括,拟将“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冒用他人姓名和入学资格顶替入学”修改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增加规定,组织、指使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新华社、中国新闻网、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