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 促企业恢复生产

  
2020-04-24 11:34:07
     

  22日,最高法发布第三批13个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这批典型案例集中反映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广泛运用信息技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促进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实现双赢,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的成功实践。四川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入选了这批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某银行成都双流支行因其与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支行于1月15日向成都市双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了查封,其中冻结被执行人之一的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银行存款50余万元。

  该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长期为生产口罩、医用纱布等下游企业提供优质棉纱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口罩需求量剧增,与该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合作的口罩、医用纱布生产企业急需其提供的棉纱进行防疫物资生产,但因资金冻结,该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销售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影响了棉纱的及时供应。

  2月19日,双流区法院了解该案情况后,为充分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储备,迅速与申请执行人某银行成都双流支行联系,经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沟通,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2月20日,由于银行盖章申请流程较慢,双流区法院秉承特事特办、从快处置原则,与申请执行人电话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保全措施,并形成电话笔录,双流区法院依法快速进行解封。目前,该企业已恢复正常生产。

  【典型意义】因被执行人系为生产口罩企业提供棉纱等重要物资的上游企业,为及时帮助企业恢复生产,法院高度重视,及时回应抗疫一线企业的迫切需求,组织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沟通协调,为双方达成和解提供了便捷、快速、高效的司法服务,最终,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充分保障了抗疫一线的物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