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符合条件的要大胆尝试

  
2020-01-22 10:01:00
     

毒品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2019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8.38万余人,起诉9.85万余人,分别同比下降14.3%、11.5%。昨(21)日,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在做客“纵论‘四大检察’新格局畅叙‘十大业务’新愿景”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表示,对于重罪案件,要积极探索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适用经验,对符合条件的命案、毒品案件要大胆尝试,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到实处。

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明确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适用所有刑事案件。“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罪案件自然也不例外。”不过,元明坦言,从办案情况看,除了刑法分则中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章节的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外,其他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比率较低。“各地检察机关要加大工作力度,提升重大犯罪案件的认罪认罚适用率,对于重罪案件,要积极探索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规范适用经验。我们也鼓励对符合条件的毒品案件大胆探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元明提到一组数据,广东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毒品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2019年前9个月,对3257人适用认罪认罚,占毒品案件起诉数的34.3%。

谈及在重罪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元明表示,首先是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在办理重罪案件时,首要审查判断是否可以适用认罪认罚,如果可以适用,则必须要适用;如果不可以适用,则要说明不适用的理由。”他强调说。“要重视做好被害方工作,这是衡量此类案件效果的一个重要标准。”元明表示,在适用认罪认罚时,要向被害方释明认罪认罚从宽规定,充分听取被害方意见,促进当事双方达成和解,最大程度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对“因罪致贫”、符合条件的被害人要加强司法救助,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有些重罪案件量刑幅度非常大,因此提出精准量刑建议难度较大。元明表示,在适用制度的前期,重罪案件可以提出幅度量刑建议,但要逐步积累经验,加强量刑建议学习培训,逐步缩小量刑建议的幅度,最终实现确定刑的量刑建议。

对重罪案件来说,在认罪认罚启动、协商、提出量刑建议等环节,检察官具有较大的裁量决定空间,有声音担忧这可能会产生“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等司法腐败问题。“必须要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元明说,为确保检察权规范、廉洁行使,要严明办案纪律,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结合认罪认罚案件特点,细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批流程和责任追究,扎紧扎牢制度篱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