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自己林地的林木也犯法?绵阳市平武法院审结一起滥伐林木案

  
2023-06-14 17:17:30
     

两名药农为种植黄连盈利,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686株,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平武法院到案发地公开巡回审理此案,并邀请辖区乡镇干部、村民代表及黄连种植大户等20余人到场旁听受教育。


在案发当地,山区植被茂密,气候湿润,适宜中药材种植,许多药农会在深山中种植中药材黄连。2018年底,被告人付某1、付某2承包林地用于种植黄连,为使林地内种植的黄连生长良好,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清理林地为由,陆续在种植黄连的林地内自行和雇请工人剥掉林木下部树皮和使用油锯锯裂林木下部,致使林木死亡。后经认定,付某1滥伐林木433株,蓄积91.166立方米;付某2滥伐林木253株,蓄积50.115立方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1、付某2违反国家森林管理法规,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分别达到数量巨大和数量较大的标准。依法判处被告人付某1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人付某2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审判实例,就滥发林木的危害向村民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当地群众在发展特色农业经济的同时,应有效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保护好森林资源。

平武法院结合案件特点,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就地开庭、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司法对生态的保护功能,不仅惩戒了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更为当地群众送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课。             

(魏娟 赵银熙 文/图)

编辑:贾知若   校对:王先静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