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里是‘执行 110’”

  
2024-03-22 10:43:32
     

天府新区法院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 天府新区法院供图
  

成都市新津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宣读司法拘留决定 新津区法院供图
  

在古蔺县法院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 古蔺县法院供图

  
  “你好,这里是‘执行110’。”“法官,我们在某工地发现被执行人公司一台挖掘机。”“法官,被执行人露面了,你们快来!”“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要转移财产。”……日前,成都、泸州等12个中院及其辖区基层法院的“执行110”热线一经开通,反映执行线索的电话就一直响个不停,这些线索为案件执结提供了极大助力。
  
  “纸上权益”能否转化为“真金白银”,关键看执行,查人找物难则是执行难题中首要难点。“执行110”提供24小时接线服务,申请执行人或其他知情群众可通过热线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具体行踪或财产线索,执行干警接到执行线索后将立即甄别,并第一时间出警处置案件,进一步拓宽查人找物路径,提升强制执行力度,让“老赖”无处遁形。
  
  点位:成都高新区
  
  “执行110”助力三个案件全部执结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20日8时许,成都高新区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紧急来电:“法官,我们在某工地发现被执行人公司一台挖掘机,请法院派人及时去现场查封处置。”在接到报警线索后,“执行110”指挥中心立即响应,分管局领导带领案件承办人员即刻赶往财产所在的双流某处工地。到达工地后,高新区法院办案人员对现场挖掘机的处置条件进行了基本评判,决定对该挖掘机立即进行查封扣押,但受到了被执行人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强烈阻拦。
  
  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何进当场对其训诫,拟就其阻碍执法的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司法处罚,口头传唤其到法院接受进一步处理。在强大的法律威慑面前,阻
  
  碍执法的人员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被执行人当场将涉及的三件案件履行完毕,并向法院提交了悔过书。
  
  此次“执行110”接到的线索涉及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三个执行案件,总计标的金额20余万元。在此前的执行过程中,该院经过线上、线下查控,确未发现被执行人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行踪隐匿,执行工作曾一度陷入僵局。该院“执行110”及时接收转办财产线索,并第一时间核查处置,意外将该三案全部执结。
  
  下一步,成都高新区法院将更好发挥“执行110”工作机制作用,使当事人与执行干警之间沟通更畅通,让执行队伍反应更迅速,对逃避执行行为打击更精准,全力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的兑现。
  
  点位:天府新区
  
  “快来,我晓得被执行人在哪里了”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你好,这里是‘执行110’。”“喂,我发现被执行人的小轿车了,他随时可能开走,你们能快点来扣押吗?”近日一大早,“执行110”就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4条被执行人车辆所在地的财产线索。
  
  执行法官立刻整合线索信息,发现不同车辆分散在市区不同位置,要全部扣押才能保障案件申请人的诉求。于是,执行法官快速制定最佳出行计划,组织干警前往指定地点寻找涉案车辆。
  
  在分别核实确认停放的小轿车属于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后,立即实施扣押措施。申请执行人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对执行干警们连声道谢。
  
  “法官,搞快来,我晓得被执行人在哪里了!”在易某诉四川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四川某公司需向易某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18万余元。但公司久拖未付,易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四川某公司负责人刘某未向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申报财产,该院通过查控系统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刘某在法院冻结过程中转移公司财产致使查控落空。
  
  此时,“执行110”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发现刘某行踪。执行法官快速出警,第一时间控制住刘某并对其行为进行警告,刘某承认其转移财产已挪作他用,且没有财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为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天府新区法院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眼看法官“动真格”对其拘留,刘某急忙联系家人筹款,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支款义务。
  
  一句“快来”,是多少申请执行人心中急切的盼望,这句“快来”,也是多少执行干警打破案件僵局的希望。“执行110”的开通架起了人民群众与执行干警之间的“连心桥”。
  
  下一步,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将继续完善“执行110”机制,强化执行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查人找物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全心全意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点位:广安市前锋区
  
  闻警即动 精准出击促执行

  
  本报讯(董丽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你好,是‘执行110’吗?我要报案,我在重庆市大足区找到了被执行人,请你们迅速出警。”近日,广安市前锋区法院“执行110”收到申请执行人辛某的报案。
  
  据悉,辛某与邓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邓某应向辛某支付25000元。但邓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辛某遂向广安市前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邓某未向法院申报财产,且始终不露面。法院通过查询邓某银行存款、微信及支付宝余额、不动产、公积金、车辆、保险等信息,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正当法院干警一筹莫展之际,“执行110”收到辛某提供的线索:邓某现在重庆市大足区一家汽车美容店。
  
  前锋区离大足区约200公里,1小时40分钟后,执行法官到达目的地并找到邓某,严肃告知邓某将对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行为进行司法拘留。迫于司法拘留的威慑力,邓某通过电话与辛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了部分案款。
  
  该院通过“执行110”得到线索,找到“失联”被执行人的情况不止一次。
  
  “法官,我在华蓥市发现被执行人了。”正值午休时间,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声响起,“执行110”的值班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袁某的电话。
  
  2011年,林某向袁某借款100万元,袁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后,林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袁某遂向前锋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集结出警,马不停蹄赶到华蓥市某酒店,将还在酒席上喝酒的被执行人林某依法传唤至法院。
  
  “我现在拿不出钱,别人也欠我300万元,只有等他3年后还给我了,才有钱履行支付义务。”“你之前制定了还款计划,为什么没有按照计划履行,且未向法院报告财产?”“这几年经济不好,没有钱就没有履行。”面对询问,林某的语气显得有些无所谓。
  
  在执行法官耐心劝诫、释法明理后,林某仍拒绝履行支付义务。随后,广安市前锋区法院依法对林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执行行为。
  
  “执行110”快速响应机制建立以来,广安法院推动执行线索快速核查处置,有效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闻警即动,不放过每一条执行线索。
  
  点位:成都市成华区
  
  速度即是战力“执行110”见成效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你好,你们是成华法院‘执行110’吗?我举报被保全人即将转移房屋数套,请你们立即前往郫都区不动产中心对财产进行保全。”近日,成都市成华区法院“执行110”接到当事人来电,接警坐席员将情况登记核实并上报后,“执行110”负责人立即出警,将财产及时进行了保全,保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之后,该公司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同样,另一名申请执行人也打来电话:“你好,我发现被执行人谈某某在成华区某处出现,我申请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实施司法拘留。”随即,“执行110”快速出警,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并带回法院,因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该院法官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除成华区辖区的执行外,该院“执行110”还开展异地执行。前不久,“执行110”指挥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来电,“你好,我发现被执行人在福建泉州有个厂正在经营,请你们前往核实。”随即,接警坐席员将情况进行登记并与承办人核实后,将情况上报。经研究决定后“执行110”团队立即派警出发,到达泉州后,与当地法院“执行110”取得联系,并请求予以协助,两地法院共同对该经营场所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线索核实。
  
  当前,成华区法院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与成华区公安分局建立了“司惩”联动机制,力争做到有就查、查就处、处就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简化“司惩”流程,进一步完善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执行110”团队协同配合模式,提升“司惩”工作效率。
  
  点位:成都市新津区
  
  “执行110”,接到报警就出警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新津区法院‘执行110’吗?我发现张某躲在安西某社区,请你们快点来,不然他又要跑了……”近日,成都市新津区法院“执行110”热线接到申请执行人邢某的电话,发现了消失很长一段时间的被执行人张某的踪迹。
  
  2010年1月,张某在杨某处借款85.95万元,约定半年内还清。借款到期后,张某并未如期归还借款。2017年,杨某过世后,杨某之子邢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法院依法支持邢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张某却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邢某向新津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张某四处躲藏,直接玩起了“消失”,让执行法官多次查找都无功而返。
  
  近日,邢某无意间在新津安西镇某社区发现张某踪迹后,马上拨通新津法院“执行110”热线电话联系执行法官。接到电话后,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邢某提供的地址,迅速抵达现场,找到了躲藏已久的被执行人张某,并将其带回法院。
  
  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张某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并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但张某仍然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最终,新津区法院依法对张某作出拘留1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点位:古蔺县
  
  90分钟后 干警跨省找到被执行人

  
  本报讯(古诗棋)“您好!这里是古蔺县人民法院‘执行110’。”“我要提供被执行人张某线索,他在贵州合马镇家里,希望你们能尽快过来……”近日,古蔺县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杨某的电话,称发现了“失联”的被执行人张某。“执行110”指挥中心迅速反应,指派在邻近乡镇办案的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协助控制张某。同时,案件承办法官与法警立即前往贵州省仁怀市合马镇执行本案,“执行110”接警约90分钟后,执行团队成功找到“失联”的张某。
  
  据悉,杨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杨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执行后,经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实地走访,了解到张某无稳定工作,常年在外,行踪不定,古蔺县法院多次找人无果。
  
  前不久,杨某打听到了张某行踪,于是第一时间致电古蔺县法院“执行110”。约90分钟后,到达现场的执行法官一方面告知张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让其认识到强制执行并非儿戏;另一方面,积极疏通张某家人思想工作,希望其家人协助张某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人员的耐心劝导和教育下,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场支付了15000元,剩余部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张某妻子为张某提供执行担保。
  
  古蔺县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成立已来,坚持“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出警必速”原则,旨在用强有力的手段惩治规避、抗拒执行等行为,力争用高效的速度提升执行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真金白银”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