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3万!今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在驿站

  
2024-03-01 13:14:08
     

快递员正在分装快件、准备派送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文/图
  
  今(1)日,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以及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被明令禁止,最高将罚款3万元。
  
  “快递上门”一直是快递业的难点问题,“不送上门”已成为快递服务投诉的“重灾区”。这个问题为何长期存在?此次新规施行,是否有望解决行业“痛点”?快递从业人员、驿站工作人员、市民、律师对此怎么看?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多方采访。
  
  快递默认放驿站已成常态
  
  “凭取件码到驿站取件。点此极速取件不排队。”2月29日,成都市民小刘看着短信消息告诉记者,每次快递到达小区,快递员就丢到驿站,过几天没人去取,再发短信,“是不是该问下我快递放哪儿呢?”
  
  这种事先并不电话通知快递存放地点,等客户自己去查看的事例,不在少数。记者在黑猫投诉搜索关键词“快递不送货上门”,共有5634条投诉。
  
  “除非是发件人备注要电联或者送货上门,不然默认是放在驿站的。”有快递员对记者表示,“快件到了以后,通常将快件拉至驿站,从中挑选出一些备注上门配送、存放快递柜等的快件,其余让驿站分类入库。”
  
  2月29日一早,记者在成都市成华区一个快递驿站看到,工作人员一边扫码一边分类入库,每天从早上8点30分至下午3点,傍晚再入库一批,驿站一般营业至20点30分。“除了顺丰、京东个别送货上门,其他基本上都会放在驿站,等待客户自取。”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入库时再发现备注送货上门的快件,就会放到小筐内,等配送。
  
  “每单都送货上门不太现实”
  
  “为什么不能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再放驿站呢?”面对记者发出的疑问,有快递员表示:“如果每个客户都要去送货上门,我可能真的做不到,快递太多了,万一丢了,客户让你赔你也没办法,放在驿站至少安全。”
  
  “一些小区物业有‘快递三轮车不得入内’的规定。”另一名快递员说,小区物业的一些禁止规定也增加了快递员送货上门的“门槛”。
  
  某驿站的工作人员也觉得挨个打电话询问客户是个问题:“承包区域的快递员一个人要负责几百甚至上千个快件,每个都打电话,精力时间肯定不够。看如何来解决吧。对于已经放到驿站的快递,如果电联后有要求送货上门的,自己也会送过去,但时效性不太能保障。”
  
  “公司群内已发通知,要对未打标签的快件,多打电话多发短信,避免被投诉。”受访快递员告诉记者。
  
  “新规有利于整顿市场秩序”
  
  “实际上,送货上门本就是快递行业最基本的服务要求。”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云雁说,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五十二条,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
  
  “《办法》明确了违反相关规定将受到何种处罚。”曾云雁表示,《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办法》共有9章57条,主要内容包括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按照约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收件地址、收件人。“《办法》的出台,让快递行业更加规范,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提高了快递企业的服务质量。同时,对于那些违规的企业,也给予了明确的处罚措施,有利于整顿市场秩序,提升行业整体形象。”曾云雁同时也指出,在实际操作中,快递“送货上门”仅靠快递企业加强监督、靠快递员规范自身行为并不能解决问题,而是需要一个系统的解决方案。
  
  顺丰快递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保证快递送货上门,他们发动了客户来监督。去年3月30日起,“顺丰不上门必赔付”的服务承诺覆盖全国600多个城市。菜鸟速递表示,一直通过送前电联等方式,根据客户的选择提供配送方式。菜鸟还设立了月度星级快递员奖励,其中送货上门是评价的标准之一,如果获评五星快递员,额外可增收1100元至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