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丨蹭热点出新规未必能出彩

  
2023-06-14 09:21:22
     

特约评论员 周葱

近日,温州一家企业发布“关于禁止婚外情和出轨通知”的红头文件,称公司已婚员工如有婚外情、出轨、包养“小三”等不良情况,将辞退处理。此后,该公司回应媒体称,这则通知旨在倡导员工保持家庭和谐、稳定工作。

部分网友在喝彩。的确,婚外情、出轨、包养“小三”等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不少人甚至认为,对这种背叛配偶的行为,应加大惩处力度。坦白讲,这家企业出发点是好的,只不过,这些是归法律法规管的事,越俎代庖真的合适吗?

不仅如此,这家企业的相关规定已明显违法。这个红头文件一公布,马上就有律师指出,若该企业有员工因此被辞退,可以依法维权。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什么情形下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而婚外情、出轨等不良行为并不是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依据。

仔细审视这家企业的新规,首先就是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从招聘环节讲,几年前人社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已经规定用人单位招聘时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从日常管理讲,除非员工同意或者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企业禁止婚外情等不良行为,实际上是把手伸向了员工私生活领域,是对员工的不尊重,必然会破坏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度。

其次,这样的规定看起义正辞严,其实不太具有可操作性。员工有没有婚外情,你还派专人来管啊?怎么个调查法?还要搞24小时跟踪吗?种种调查手段合法吗?有人说,可以靠家属举报。那么,事情真伪谁来判定?此外,把涉事员工的隐私在单位张扬有什么效果?在这些问题没有想清楚也没有妥当的应对之前,企业真有能力把这些事管起来?

企业可能觉得冤:我倡导员工保持家庭和谐、稳定工作错了吗?其实,企业真想让员工保持家庭和谐、稳定工作,最应该做的就是扮演好自己本来的角色——合法经营、科学管理,人格上尊重员工,保障他们的实际利益,让员工与企业同心,则未来发展可期。而随意发些文件,去做企业职能以外的事,管天管地,可能就适得其反。

以前也有个别企业为了强调民族情感,规定员工不得购买、使用外资品牌手机。这些规定无视适法性,属于随意“加戏”。一旦与法律法规抵触,不但不能出彩,反而可能出糗。

不排除还有一种情况,有的企业出发点就不对,就想蹭热点,忘乎所以、用力过猛,那就更不可取了。

编辑:谢梦吟   校对:王先静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