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郝飞
六月为全民禁毒宣传月,在成都大运会即将举办之际,为营造良好无毒环境,近日,大邑法院刑事审判庭走进大邑县禁毒教育馆(大邑县安仁镇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公开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典型案件,并为社区矫正人员带去禁毒宣传讲座。
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气氛庄严,主审法官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后,被告人杨某对其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告诫旁听人员以己为诫,自觉增强防毒意识,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最终,大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主审法官以案说法,结合近年来涉毒品类犯罪案件,从毒品种类、毒品危害及社区矫正人员如何远离毒品三方面进行讲解。随行干警也现场进行普法宣传。
社区矫正人员表示,以后一定会积极改造,树立健康心态,绝不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