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检察全链条监督促临时占用耕地复垦复耕

  
2023-06-12 14:14:05
     

张颖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郝飞

“现在种植旱粮、蔬菜是没有问题的,能达到耕种的要求,最近先种了烟草培肥,存活率达到90%以上。”5月16日,在“剑探一井”项目临时占用耕地复垦验收现场,当地村民对第三次复垦结果表示了认可。监督整改、回头看、再整改......一次次现场查看、协调督促,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推动下,昭化区清水镇傲盘村1组的20.658亩集体用地达到了耕种质量要求。

“回头看”发现案中案

2022年10月,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耕地占用税行政公益诉讼案“回头看”时发现,广元市某有限公司临时占用位于昭化区虎跳镇南斗村1组6.2亩集体耕地申请退还耕地占用税事项,该公司未提供临时占用耕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等耕地退税材料,税务机关在退税申报材料不齐全,未到现场实地检查的情况下,即作出对该公司退还耕地占用税51450元的决定,没有严格履行管理职责。昭化区人民检察院随即向税务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立即完善广元市某有限公司申请退税法定材料,并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工作监督机制。

案件办理过程中,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发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临时占用耕地审批中,没有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及占用耕地后复垦验收合格情况,导致耕地占用税征管、临时占用耕地复垦存在监管盲区。针对此现象,昭化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召开加强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联席会议、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举措,形成了“征收-复垦-退税”全链条监督模式。

纸面复垦村民愁

既然虎跳镇南斗村存在临时占用耕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等退税法定材料不齐的情况,那么耕地复垦是否达标呢?带着这样的疑问,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对税务机关提供的申请退税临时占用耕地项目逐一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

调查发现,中石油某气矿“剑探一井”项目临时占用清水镇傲盘村1组的耕地虽然取得了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但该土地复垦工程质量和耕地质量等级均不达标。“石头、混凝土都铺在田里,上面又铺了一米高的土,水从中间跑了,肯定是不能耕种的。”傲盘村村民对办案人员说道。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未严格履行复垦验收职责即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导致税务机关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予以退税,损害了国家利益。针对此情况,昭化区人民检察院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磋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表示将通知原施工单位重新复垦。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二次复垦验收“合格”后,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再次前往现场查看复垦土地,发现“合格”的土地上依旧布满大大小小的石块,并不能满足耕种要求。昭化区人民检察院遂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中石油某气矿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对“剑探一井”临时占用的耕地重新复垦,并依法组织专业人员验收。

跟进监督保质效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复垦验收行为。5月12日,在完成“剑探一井”临时占用地再次复垦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昭化区人民检察院报送了复垦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向当地村民发布了为期一个月的复查验收拟确认合格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5月16日,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再次来到清水镇傲盘村1组查看“剑探一井”项目临时租用地的复垦情况,第三次翻耕后的土地整体平整,还加固了堡坎,新修了机耕道和渠堰,地里栽种的烤烟苗长势喜人。至此,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履行临时用地复垦验收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办理正式告捷。

“耕地是群众的‘饭碗田’,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不容触碰的高压线,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确保临时占用耕地及时复垦复耕,推动群众增收,就决不能让复垦停留在纸面上。”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说道。

编辑:贾知若   校对:王先静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