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法律咨询专家调解优势 助推基层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2023-06-09 10:06:03
     

旦周文加 吴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吴显云

6月5日,记者从安岳县委政法委获悉, 4月10日上午,安岳县协和镇法学会工作站向县法学会反映“死者麟某某(化名)家属和工程承包方、建房户主就死亡赔偿金难以达成一致,存在矛盾转化升级风险,申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帮助调解。”

经走访了解,死者麟某某为安岳县协和镇某某村4社村民,在为同村村民黎某某建房过程中突发疾病去世。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经现场查勘,排除刑事案件。死者麟某某家属与工程承包方洋某某、建房户主黎某某就死亡赔偿金问题产生纠纷。协和镇人民政府会同兴隆派出所经过反复调解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送达咨询委托书

4月10日下午,受安岳县协和镇调委会委托,县法学会赓即组织召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会议进行研究,将“死者麟某某家属与工程承包方死亡赔偿金纠纷”交由安岳县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法律咨询专家团(以下简称“专家团”)承办,并要求其严格按照《咨询服务委托书》要求,于2023年4月12日前完成交办事项,并出具首席咨询专家意见书。咨询服务委托书送达至5位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法律咨询专家团成员。

成立协作工作专班

专家团收到县法学会委托后,主动对接安岳县协和镇人民政府成立协作专班,成员由安岳县协和镇法学会工作站、协和镇调委会、兴隆派出所、兴隆司法所等力量组成,与专家团共同开展纠纷化解工作。

召开专家小组会议

4月11日上午,专家团实地走访调查,认真听取死者麟某某家属与工程承包方洋某某、建房屋户主黎某某各方诉求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织专家团成员和协作专班成员召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小组研判会议,分析矛盾焦点,梳理研究化解思路,为纠纷化解打下基础。

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专家团在走访调研及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为彻底解决死者麟某某死亡赔偿金问题,为安岳县协和镇调委会提出2条咨询意见。一是对麟某某家属的合理诉求予以支持。麟某某家属有权要求承包方、建房户等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死亡赔偿金等;二是纠纷化解要积极运用法学会工作站“柔解纠纷”法治服务工作方法,调整传统调解技巧和思路。


柔性化解矛盾纠纷

4月11日下午,协作工作专班按照专家团咨询意见,采取了把握时机、处理及时、语言到位、适时介入、依法调解、掌握政策等17大“柔解纠纷”法治服务工作方法,最终死者麟某某家属与工程承包方洋某某、建房户主黎某某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纠纷成功化解。

 在专家团的指导下,经协作工作专班共同发力,成功将矛盾转化升级的纠纷稳妥处置,切实以工作方法技巧带动工作质态提升,不断提升法律咨询专家团重大社会稳定风险化解的能力和水平。“死者麟某家属与工程承包方、建房户黎某某死亡赔偿金纠纷问题”得到成功化解,各方对调处结果及专家团高效工作表示满意,充分展现了法学会会员服务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编辑:谢梦吟   校对:王先静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