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县法院发出首份《诚信履行证明书》

  
2023-06-08 17:00:56
     

廖青梅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王焰

“法官你好,我现在有能力偿还法院帮我垫付的司法救助金了。今天,我来把它还了也就没有债务了,不背债的感觉真好。”近日,四年前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练某拿到了小金县法院送达的《诚信履行证明书》,这也是该院发出的首份《诚信履行证明书》。


本案源自2019年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练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将一名学生张某某撞伤,花去了数万元医疗费,后续治疗经小金县法院判决尚需支付1万余元。因练某没有支付,申请执行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练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练某如实申报了个人财产,并提交妻子患重病的病情材料,承办法官也到实地进行了调查核实,证实被执行人家庭确实困难,无履行能力。

面对申请执行人尚未成年,其家庭又是农村家庭收入不高,急需该笔费用开展后续治疗,而被执行人家庭也确实困难,无法履行义务的情况,执行法官决定通过司法救助方式为双方家庭解燃眉之急。

案件执行的四年后,执行法官接到练某来电表示要偿还法院的司法救助金,他告诉法官,妻子的身体逐渐康复了,这几年他已经把家里欠的钱也还清了,“现在再把差法院的司法救助金还了,就可以无债一身轻了。”

6月6日,练某来到小金县法院,一次性将1万余元缴纳至指定司法救助金账户。执行法官当场向练某送达了《诚信履行证明书》,对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给予证明,帮助其修复社会信用和社会评价。

编辑:贾知若   校对:王先静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