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监狱温馨提醒:高考结束后,小心被他们盯上……

  
2023-06-08 15:33:1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

十年磨一剑,一朝试锋芒。

高考,是莘莘学子人生中的重要节点,也牵动着每一位家长的心。高考结束后,考生和家长将面临填报志愿、等候录取或者学习驾照等,此时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会利用考生和家长心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今(8)日,四川省管理管理局希望通过三起真实的案例,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案例1

编造谎言实施诈骗 获刑11年

“中央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俄罗斯列宾学院博士研究生和高校教师……我都考上了,作为引进人才,我有130万元安家费,但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才能取出,我自己的钱不够,只能向你先借一部分,等支付了个人所得税后,把钱提出来再还给你。” 这是攀西监狱罪犯胥某为实施诈骗而编造的谎言。

2019年至2022年7月期间,在伪造了学历认证书、情况证明、学位证查询情况、军人身份等“假材料”后,加之朋友间的基本信任,胥某从十余名受害人身上分别骗取资金2千——15万元不等。案发后,胥某被判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案例2

为“闺蜜”孩子考研提供“帮助”

她向好友“借钱”77万元

“考研有很多‘猫腻’,需要花钱去多方‘打点’才能成功。”这是成都女子监狱罪犯欧某入狱前,为骗取受害人资金时编造的谎言。

欧某曾经是一名教师,辞职后与朋友在北京合伙开了考研培训机构。因为想扩大机构规模急需大量资金,不走正规途径融资的欧某把诈骗的魔爪伸向了身边的好友。欧某利用好友希望子女顺利考上研究生的心理,不断向其灌输“考研需要花钱打点”的不良思想,并“顺理成章”前后四次向好友“借钱”达77万元。然而,谎言终会被揭穿,钱花了、没效果,让欧某好友起了疑心,报了警。心虚的欧某索性逃离北京,在警察两次上门找人未果后,欧某被列为网上通缉犯。不久后,因与前夫通话询问孩子的情况,警察“顺藤摸瓜”将其抓获。

最终,欧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退赔受害人人民币77万元。

案例3:组织考试作弊,考官锒铛入狱

如今59岁的金堂监狱罪犯薛某,入狱前是某市公安局交警队的一名民警,本该退休享受天伦之乐,但一念之差毁了他的幸福生活。

2019年,薛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担任考官,因法律观念淡薄,且有“朋友义气”,多次为他人在科目一考试中提供参考答案,帮助其顺利通过科目一考试。

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薛某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偶尔犯罪”,不会被发现,没有主动向组织报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1年8月,公安机关通过一起利用设备考试作弊案件顺藤摸瓜侦破此案,薛某被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

在此,四川省监狱管理局提醒各位考生和家长,若有人用“包过、包录取、包上岸”等等伎俩让你“掏钱”,一定要提高警惕!必要时,还可拨打报警电话,将不法分子的人生“船票”变成追悔“传票”!

编辑:贾知若   校对:王先静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