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团队小档
宣汉县人民检察院“跨界蓝·映山红”团队,现有干警8人,负责辖区内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办理。“跨界蓝·映山红”被省检察院表扬为“检察产品特色品牌”,办理的案件被四川省检察院、重庆市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案件”;达州市检察院以该团队办理的“督促保护杨柳关红军战役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为原型,拍摄微电影《星光》,获评第六届平安中国看四川“三微”比赛微电影类“最佳作品”。
杨柳关阻击战革命遗址位于四川宣汉县上峡镇与重庆开州区三汇口乡交界处,是川渝两地共有的红色资源,管好用好这一红色资源需要两地共建共享。2019年以来,宣汉县检察院以办理“督促保护杨柳关红军战役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为契机,组建“跨界蓝·映山红”团队,携手重庆开州区检察院不断擦亮川渝边界红色文化保护金字招牌,让红军英烈精神在守护、传承中如杜鹃盛开、耀映山红。
“之所以取名跨界蓝,一是杨柳关位于宣汉和开州两地之间,地理位置上存在跨界;二是杨柳关红色革命根据地是川渝两地检察院跨界协作共同守护;三是宣汉县检察院与军事检察院之间就红色文化保护也进行了跨界协作。而映山红,则是指保护红色革命根据地、红色文化。”“跨界蓝·映山红”团队年纪最小的成员——宣汉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符婷介绍说。
据统计,2017年以来,该团队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0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2件,行政机关整改率达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0件,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判决支持,成功督促违法行为人补植复绿林地565.93亩,追偿渔业资源损失并购买鱼苗15万尾进行增殖放流,督促收回国有土地65.5亩,追偿公益受损金20余万元,挽回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950余万元。
●保护修缮烈士墓是一份责任
“2019年,一份关于上峡杨柳关阻击战无名烈士墓的线索到了检察院,线索显示该战役1000余名无名红军烈士墓被灌木杂草掩蔽、未得到有效保护,英雄先烈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保护修缮烈士墓,不仅是工作任务,更是一份责任。”“跨界蓝·映山红”团队负责人——宣汉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杨洋告诉记者,接到线索后,他和团队成员立即查阅党史县志、咨询专家学者、现场勘验调查等,掌握了杨柳关阻击战的历史背景、战斗过程、烈士安葬位置及现状并迅速向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同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报告案件,以圆桌会议、磋商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促成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投入资金,对烈士墓地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划定“无名烈士墓保护区”,促成上峡镇安排专人负责绿化修整、守墓等工作。
“检察建议得到整改回复,该案至此结案,但我们认为不能止步于‘案结事了’。”“跨界蓝·映山红”团队成员李勇说,事后团队多次与宣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联席会议,推动规模打造杨柳关阻击战纪念设施,促成该局聘请专业公司制定《杨柳关阻击战无名烈士墓抢救修缮保护方案》,推动省政府、县政府拨款700余万元,于2021年12月原址建成占地15亩的“杨柳关阻击战无名烈士墓园”。
●将遗址打造成红色文化名片
“除了烈士墓,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杨柳关阻击战遗址还包括战壕、战地指挥部、红军医院等,开州区三汇口乡辖区内遗存的战壕由于常年雨水冲刷和泥沙、树叶堆积,其深度变浅且部分破损严重。”据“跨界蓝·映山红”团队介绍,团队成员会同开州区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移送战壕受损等相关线索,开州区检察院督促该区文旅部门修缮复原了战壕遗址4条。
此外,针对辖区内“杨柳关阻击战革命遗址”尚未被纳入文保单位,该团队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成宣汉县政府将杨柳关阻击战遗址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被省文物局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与开州区检察院会签《护航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检察协作共建协议》,就持续保护“杨柳关阻击战革命遗址”制定“协同调查+区域监督”等方案,联合开展现场勘验、整改“回头看”等活动,督促相关修缮保护工作逐步完善。
“跨界蓝·映山红”团队联合开州区检察院,构建“共享、共建、共商”模式,将杨柳关阻击战遗址打造成为川渝红色文化名片。
●用工作解决人民群众烦心事
“能通过自己的工作,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烦心事,真正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种成就感是其他任何事情都比不上的。”这是“跨界蓝·映山红”团队成员的共同感悟。
他们聚焦食药安全,持续对火锅、保健食品、药品等行业进行整治,针对火锅经营者违规使用回收油、保健食品中违规添加药品及销售假药的行为,全覆盖开展刑事案件同步审查,对应启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查程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
他们聚焦粮食安全,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专项监督,深入各乡镇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及耕种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对应提出检察建议,成功督促各乡镇政府将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和范围向社会公告并设置保护标志,在社会范围内真正形成了耕地保护合力。
他们聚焦新兴领域,办理涉安全生产案件,督促涉事企业退还销售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货款,完善进货查验制度,杜绝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办理涉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案件,督促违法行为人赔偿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牢牢守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
他们聚焦能动司法,以“如我在诉”“止于至善”的工作要求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针对当事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积极探索办案新路径和聚焦诉源治理,在主动为案件当事人协调救济政策的同时,要求当事人以巡山、巡河等劳务代偿的方式代替货币赔偿,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之间寻求最优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