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人身保护令作出后,面对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成都市温江区法院积极作为,组织各方到法院调解,最终让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近日,成都市温江区法院执行完毕第一起涉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令执行案件。
申请人庄某(男)与被申请人陈某(女)是一对夫妻,婚后育有一女一子,现均不满9岁。1月8日晚,陈某在未与庄某商量的情况下,私自将子女带走,并拉黑庄某,使其无法探望孩子。庄某认为陈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自己的监护权,也影响了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受教育权,于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经审查,认定陈某的行为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庄某的监护权,对申请人庄某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依法予以支持。温江区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要求陈某5日内将子女送回原住所,并禁止其抢夺、藏匿子女。
拿到裁定书后,陈某却拒不配合,庄某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柔性执行”的方式。法官将陈某请到法院,倾听她在婚姻中的委屈和对子女的不舍。原来,这起“子女争夺战”背后,是夫妻双方长期积累的矛盾。法官耐心地向陈某解释法律规定,强调“抢娃”“藏娃”行为对孩子的伤害。随后,法官又联系庄某到法院,引导双方从孩子的角度出发,理性地提出解决方案。经过三轮调解和多次电话沟通,陈某终于同意按照人身安全保护令内容将子女送回原住所,并承诺不再藏匿、抢夺孩子,后续将通过离婚诉讼解决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该起因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而申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