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依法治农、依法兴农﹄十大法治案例

  
2021-04-14 17:32:44
     

我省发布﹃依法治农、依法兴农﹄十大法治案例
  
小线索立大功 这伙人非法捕鱼遭﹃团灭﹄

 


发布会现场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王晗阳
  
  男子禁渔期“电捕鱼”125克被判处拘役2个月,警方从一条非法收购野生河鱼线索入手实现对捕捞贩卖餐饮三个环节全链条打击……昨(13)日,省农业农村厅和司法厅共同举办全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十大法治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一批党的十九大以来,社会反响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典型案例。
  
  据了解,本次遴选出的10个典型案例,涵盖乡村治理、农业综合执法、涉农领域司法审判、农业农村法律服务等领域,充分展示了十九大以来我省涉农法治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本报选取了其中5个案例进行报道。
  
  案例1
  
  严厉惩处 禁渔期“电捕鱼”125克获刑

  
  2019年4月24日晚,正值禁渔期,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电捕鱼”。渔政执法人员随即赶往事发地点将涉案人李某某挡获,现场查获李某某随身携带的电子逆变器1台,电瓶1个、电鱼杆1根,鱼篓1个,以及渔获物若干,且捕鱼设备正在运行。
  
  执法人员将相关物证进行登记保存,并对渔获物进行称重(净重125克)。由于渔获物全部死亡,在当事人见证下,执法人员对渔获物进行了无害化深埋处理,随后将李某某带回洪雅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李某某的行为业已违反《渔业法》第三十条,依据该法第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中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移送标准,该案涉嫌犯罪,随即移送公安和检察机关。
  
  2019年7月,洪雅县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洪雅县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拘役2个月,并对其电捕鱼工具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处理。
  
  □典型意义
  

  此案的焦点不在于渔获物的多少,而是因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对“李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成功处置和对处罚结果的广泛宣传,社会公众充分得知“电捕鱼”这种“绝户式”捕捞方法属于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对潜在的违法犯罪人员起到了有效的威慑作用。
  
  案例2
  
  深挖线索 全链条打击违法捕捞行为

  
  2020年6月29日,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从翠屏区农业农村局得到线索,唐某、韩某某在岷江沿江渔民、村民处大量非法收购野生河鱼。翠屏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发现唐某无论是否在禁渔期,均大量出售野生河鱼,并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大量销售河鱼的广告。在固定相关证据后,民警到唐某的水产门市开展实地侦查。
  
  7月2日下午,宜宾市公安局食药支队与翠屏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行动,在唐某的水产门市内将唐某、吴某邦、韦某抓获,现场查获野生玄鱼子、黄辣丁19.7千克。经审查,发现唐某在韩某波、赵某强、黄某、骆某午等人手中收购岷江河鱼。赵某强、黄某、骆某午三人除自己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外,还在其他沿江村民和渔民手中非法收购岷江河鱼再转卖给唐某。韩某某在岷江沿江村民、渔民手中非法收购野生河鱼转卖给唐某。
  
  翠屏警方于当日立案侦办。同月,此案成功侦破,翠屏警方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3人,移送起诉35人,移交行政部门行政处罚8人。通过侦破该案对捕捞、贩卖、餐饮三个环节全链条打击。查扣作案渔船8艘,禁用工具68副,涉案渔获物200余斤,总计案值800余万元。
  
  □典型意义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为典型的区域。但近年来,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保护形势十分严峻。实施长江禁捕退捕,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本案入围农业农村部公布的2020年首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法捕捞十大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违法捕捞行为,有力推动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渔行动,对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案例3
  
  消除尴尬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身份证”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明确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特殊法人地位,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消除身份尴尬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8年12月19日,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广汉市向阳镇荣升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获颁第一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书,标志着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终于有了自己的、合法统一的“身份证”,获得了应有的市场主体地位。
  
  荣升村地处广汉市向阳镇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交界处,辖1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465人。近年来,荣升村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了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权量化等工作,清理核实村集体资产总额505.43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42.49万元;成员身份认定2463人;量化经营性资产342.48万元,每个成员享有股份1390元。
  
  荣升村整合利用原有集体资产拆迁补偿款和集体积累资金修建了一幢三层高、约2850平方米的综合大楼,并将综合大楼用于发展物业经济,年租金收入达23万元,实现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由原来的空壳村变成了向阳镇的集体经济强村,先后荣获德阳市先进村民委员会、广汉市实践“三个代表”示范村及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8年12月12日,荣升村在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了全市首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建立了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三会”治理机制,并制定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完善了集体经济的功能定位,有利于组织成员共同发展。
  
  □典型意义
  

  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长期以来,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缺失,其登记“五花八门”,得不到市场的认可,面临无法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无法签订合同等诸多尴尬。
  
  获得“身份证”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赋予了应有的市场主体地位,打通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后一公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制度保证。
  
  案例4
  
  合法性审查 为土城村规避经济损失100万元

  
  2020年3月,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土城村在全省率先开展法律顾问村(社区)合同合法性审查试点工作,以村(社区)合同合法性审查为抓手,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决策和管理能力,有效避免各类合同法律风险。
  
  在前期调查摸底中,新都区司法局发现目前新都区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正在履行各类经济合同2171份,发生合同纠纷11份,存在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以及由于部分村(社区)干部法治素养不高、法律知识不足,在合同签订中容易造成合同违法违规等情形。
  
  对此,村(社区)法律顾问从合同的主体资格等方面提出具体审查意见,开展针对性个案普法,提高村(社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大力培育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有效防范合同签订法律风险。
  
  结合《2020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新都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五员”法治智囊作用,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与村(社区)经济发展、依法治理深度融合。法律事务“审核员”主动参与村(居)合同审查等,发挥驻村法律顾问实效;法律政策“宣传员”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法律诉求“引导员”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帮助申请法律援助,引导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社情民意“信息员”及时收集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法治保障;矛盾纠纷“调解员”积极参与疑难纠纷矛盾调处化解,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试点以来,土城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4件,协助村(社区)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审查修订合同30多份,避免和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典型意义
  
  新都区司法局以开展村(社区)合同合法性审查为抓手,将合同合法性审查作为法律顾问参与乡村依法治理的重要方式,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参谋作用,从源头上预防集体资产流失和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实现纠纷不出村(社区),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夯实了法治基础。
  
  案例5
  
  深化改革 我省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局成立

  
  2020年1月21日,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综合执法机构的批复》:同意增设综合执法监督局。
  
  7月,我省农业农村厅正式宣布综合执法监督局成立,主要承担拟订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承担省级执法事项;组织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承担市县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业务指导等工作。
  
  综合执法监督局落实编制34名,锁定执法人员30名,现已全部到位。综合执法监督局成立后,重点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技术装备保障、严格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强化体系建设。
  
  聚焦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打击“百日行动”、中国渔政“亮剑2020”、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执法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全省去年查处案件数量、罚没金额均显著提升,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成效明显。
  
  □典型意义
  
  目前农业农村部门直接实施的国家法律15部、行政法规29件、部门规章151件,加上我省地方法规规章规定,具体农业执法事项已达344项,执法区域对象面对所有乡村、农户及千万经营主体,执法职责覆盖种子、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十多个领域。
  
  这些法律法规规章是否严格公正实施,不仅代表农业农村部门的形象,还直接体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只有通过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提升执法能力,才能确保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严格实施、农业农村部门法定职能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国目标如期实现,才能保障和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全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十大典型案例名录
  
  1.护航乡村振兴 司法厅和农业农村厅联合制定全川司法所涉农行动指南
  
  2.涉案渔获物125克被判刑 洪雅县宣判“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3.宜宾市翠屏区查获一起重大团伙违法捕捞案
  
  4.成都打造智慧动监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
  
  5.四川颁发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身份证”
  
  6.法治护航 安岳柠檬产业加速转型升级
  
  7.罗江率先推行以“定向代表”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
  
  8.遂宁市法治村官,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9.我省首个村(社区)合同合法审查试点启动
  
  10.四川省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局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