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权益需要法律来护航

  
2017-09-05 10:37:19
     


  胡建兵
  
  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日前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促进法在内容上进一步明确法律贯彻落实责任主体,进一步规范财税支持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融资促进相关措施,同时增加权益保护专章以及监督检查专章。
  
  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已经超过绝大多数国家,进一步税收扶持的空间有限。而贴息政策、而资金支持这类扶持手段由于具有特定性,不可能普惠所有中小企业,对特定企业的选择就可能导致权力寻租,也可能导致“扶起一个、倒下一大片”。本次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明确资金和税收扶持的同时,更明确了公平的发展环境和公正的权益保护,在给项目给政策的同时,更给他们公平竞争的规则,从而从根本上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投资收益和营造公平竞争交易的市场环境。
  
  本次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更测重于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帮助中小企业在与大企业的竞争中发挥自身优势。在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合同自由,减轻中小企业税收、经济、社会负担等方面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保障,确立了“扶持”与“维权”相结合的原则,“扶持”方面更侧重于以市场化为导向,而“维权”则侧重于为中小企业提供实质的公平竞争机会,重点加强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方面的政策。
  
  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尊重市场规律,尽量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服务、保障的前提下,在监督检查这一章也进行了调整。设置了可操作的罚则,对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予以严惩,从而切实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了相应的递交举报、控告申请的程序,以及在这一程序中为保护自己免受侵权单位的危害性对待时中小企业应该享有一些特定的程序性权利,确保法律责任具有可诉讼性和可操作性。从而使中小企业在发展中有更大的生存空间。请本版稿件作者与本报联系以奉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