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禁酒令”还不够严

  
2017-08-23 09:22:56
     


  有话要说
  
  胡建兵
  
  9月1日起,贵州全省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私人自带的酒类都在禁止之列。如果想在公务活动喝酒,只有一招:不但要找上级单位或者领导审批,还得找纪委备案。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贵州省给“最严禁酒令”留了“尾巴”。一些人完全可以把原本普通的公务接待说成是外事、招商引资等,请上一级领导审批,这些领导能不批吗?如果不批,弄得“来宾”不高兴,投资谈不成,这个责任谁负?再说,被接待的人到底来自哪里,来干什么,作为上级单位领导也很难搞得清楚,总不可能一个一个像“审犯人”一样的去审查吧,从而让一些人很容易以外事、招商等名义找到“喝酒”的理由。“最严禁酒令”一旦有空子可钻,那么很多人都会跟着学,“最严”也就变成了一句空话。试想,如果有人找到了借口,经领导批准后,在所谓的“公务接待”中用酒,那这个酒钱就可以报销了,原本喝掉一瓶,完全可以谎称喝掉了两瓶,反正上级领导或者纪委的同志不可能在现场盯着。
  
  贵州出台“最严禁酒令”就应该“最严”,不能留有任何“做手脚”的空间。一概禁止了,什么事情都好办。就算是大型公务活动,也把酒禁掉了,用饮料代替,肯定也会让人理解和接受。有关部门在检查审核时也容易发现问题,一旦哪个机关单位账上有酒类支出,就可以认定违纪。“公务接待全面禁酒”才是真的“最严禁酒令”。请本版稿件作者与本报联系以奉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