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夺命不仅只是幼儿园的责任

  
2017-07-26 09:42:12
     


  有话要说
  
  朱昌俊
  
  半个月以来,河北省发生4起幼儿园校车遗落幼儿致死事故。4起事故中,除唐山的那家幼儿园,其他均属无证幼儿园,接送车辆也均不合规。
  
  为避免“夺命校车”事故再度发生,是否将“问题幼儿园”统一关停即可“药到病除”?事情远没那么简单。说到底,幼儿园校车闷死孩子也好,校车交通事故多发也好,在某种程度上,所折射的仍是幼儿教育资源在供给上的失衡和低质量的现状。校车从无到有,固然是一种进步,但一旦提供的校车不合格,或者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未有根本提升,也会衍生出新的安全风险。这说明,是否拥有校车、硬件是否足够,并不是衡量幼教资源和幼教质量的唯一指标。事发后,那些没有资质的幼儿园可以被相关部门直接鉴定为“非法”,但事发之前,相关部门真的对此完全不知情吗?事实上,无资质幼儿园如此大量存在,本身就已经说明太多问题。
  
  据统计,2006年至2017年,我国至少发生25起儿童被忘在车内事件,超20人死亡,应承担责任的不仅有疏忽大意的幼儿园,还有粗心的家长。近年来,我国一些专家学者呼吁从立法角度来提升家长的责任意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技术层面的建议,比如,让孩子学会按喇叭、拍打窗户等自救。
  
  这些建议是否有效,暂时还不好说,对某个问题“开药方”也似乎总是容易的,但置于幼儿惨剧叠生的公共语境下,责任链条中的每个人或部门,理当要改变或做点什么。唯有行动,方能真正减少悲剧。请本版稿件作者与本报联系以奉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