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调整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2017-07-06 09:55:50
     

    史洪举
  
  有话要说
  
  据司法部消息,截至6月30日,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制定出台新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为保障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依据。
  
  对于很多诉讼案件来说,进行司法鉴定是判案的刚性需求,不进行司法鉴定的话案件就无法继续进行。但一般而言,司法鉴定服务具有垄断性质,当事人别无选择,只能被动选择相对固定的鉴定机构。在这一过程中,当事人往往缺乏议价能力,很难与鉴定机构讨价还价,只能被动接受定价。这样一来,就难免出现随意收费,甚至被收取“天价鉴定费用”的乱象。
  
  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本就不应设置过高的门槛,以此确保每一个公民均有寻求司法救济的实质机会。作为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鉴定具有公益性和公共性,其收费不能毫无根据地胡来。首先,应坚持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宜实行市场定价,否则难免出现“天价鉴定费”,让人望而却步。其次,应像这次改革那样,由各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支付能力实行差异化定价。最后,不妨对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援助,减免相关费用,确保其享有必要的司法资源。
  
  简而言之,司法鉴定服务不是普通的市场化服务,而是关乎司法公信力和公平正义的特殊活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收费管理规定,根据相关因素科学、合理、适时调整收费标准。请作者与本报联系以奉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