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彬
近日一款名为“水滴直播”的网络平台中出现全国多地学校的课堂直播画面,引起关注。参与视频直播的学校涉及多个省份,从幼儿园至高中毕业班均在其中,直播场景多为教室,也有学生宿舍。家长对此态度不一,有人认为这能让他们“见证孩子的点滴”,也有家长担心出现安全隐患。有学生坚决反对,“就算是为了监督学生,结果向公众直播,也太不顾忌学生隐私了。”
其实,这种随着直播新技术而来的新模式,引发较大的争议,就在于其属于“公开”直播,这里就涉及到广受关注的“隐私权”问题。
从法律上来说,校园直播确实涉嫌对个人隐私、数据安全、人身安全的侵犯。从实际情况来看,还可能给学生带来一种现实不适感,因为没人喜欢被别人随意监视。往深了讲,这不仅是对学生相关权利的一种侵害,更可能给学生带来一些安全隐患。
其实,学校进行校园直播的初衷或是为更方便监督学生并让家长更好地了解校园生活,如此初衷可以理解,其存在也有一定现实意义。
但要知道,在校园直播出现前,大部分学校都有摄像头,只不过只在监控室仅由特别范围的人如老师看到,是有现实针对性的,几乎跟隐私权扯不上关系,也没有所谓的直接侵害与次生伤害。可现在的公开式直播,让对隐私权的侵犯成为现实。
即使真要进行完全公开式的直播,从法律层面上讲,必须经过每一名学生的许可才可以,哪怕只有一个人不同意,这样的直播就不该存在,这应该是原则,也是隐私权的现实凸显。
校园直播的出现,体现了对网络视频监控平台的内容管理滞后,忽视了用户信息安全,特别是未成年人隐私保护问题,是法律监管的空白地带。因此,监管部门应将网络视频监控平台纳入内容管理范围,严格规定监控内容开放标准,禁止将学校教室的未成年人监控放开,以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隐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