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气证明也是“警示令”

  
2017-02-07 10:01:24
     

杨维兵

近日,湖北鹤峰某银行要求储户到派出所开具“不是人为故意损毁人民币”证明、派出所开具并霸气回应一事网络热传。2月4日,湖北省公安厅相关工作人员向媒体证实该证明属实。当天下午,银行发布致歉的声明,向客户和公安部门致歉。

这则盖着鲜红印章的“证明”之所以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网络介质广泛传播,除了其事实清晰、语言辛辣、逻辑严密外,还在于激起了很多人的共鸣,特别是那些曾被“门难进”“脸难看”现象刁难过的人,更是感同身受。这张霸气“证明”,与其说是一个被各种奇葩证明折磨后的无声“抵抗令”,不如说它是一个“警示令”,警醒那些仍然不把为人民服务当回事的政府职能部门和服务机构。

银行是比较特殊的国有企业,其金融特性决定了其工作人员必须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但严谨不是死板。就“证明”中所反映的事情来看,储户换取残缺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已有相关规定,并不需要到派出所去开具任何证明,要求储户到派出所开具“不是人为故意损毁人民币”证明,纯属故意刁难。银行虽然不是政府职能部门,但它是金融服务机构,也应该把为人民服务放在工作首位。如果连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残缺币换取这样的事都办不好,只会让银行形象受到损伤。

前些年,一些地方要求公安部门开具“奇葩证明”的事例层出不穷。不仅给办事的群众带来了很多麻烦,也让公安部门一头雾水,不胜其烦。开吧,的确对所需要证明的事项不怎么了解,不开吧,又很难给已跑了很多路的群众解释清楚。“奇葩证明”的不断涌现,表现上看是工作方法问题,其实质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群众观念淡漠、服务宗旨缺失、工作态度恶劣。2015年8月,公安部的官方微博曾晒出“18项办不了的证明”,列出了那些不属于公安部门办理的证明,既恪守了权力边界,也省得群众白跑路。“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一项实实在在的行动,需要包括银行工作人员在内的全体公职人员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长期抓紧抓好。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很多群众已习惯通过手机、电脑、移动客户端等新兴介质来获取信息、办理业务,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内涵和外延已更加丰富,公职人员除了要不断提升网络媒介素养外,还必须把工作重心不断向网络阵地转移。只有全体公职人员“服务跟着群众走”,才不会被时代淘汰。请本版稿件作者与本报联系以奉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