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讯(谢莹 刘勤 吴杰 记者吴显云)昨(2)日,记者在乐至县人民检察院获悉,为深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不断优化工作思路,依法能动履职,“四强化”推进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2022年以来,共救助困难妇女8人,发放救助金115972元,救助对象最大年龄达102岁。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强化“线索移送”拓案源。健全司法救助线索发现、移送机制,推动解决救助案源少“老大难”问题,确保“应救尽救”。对内构建司法救助全院一盘棋工作机制,定期与各业务部门召开联席会,研判发掘潜在司法救助线索,2022年以来,业务部门共向控申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3件。对外主动与妇联、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长期会商机制,强化救助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回访等工作,2022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6次,双向移送救助线索7件。
强化“及时救助”解民忧。开设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在审查其救助申请时同步开展走访调查。根据救助申请人不同情况,进行差异化办理,针对老龄申请人确定一名亲属或村社干部作为指定联络人,提高沟通效率,缩短取证时间;针对外出务工申请人采用电话、视频、传真等快捷方式,尽可能缩短办案期限。救助案件最短仅用7天时间将救助款发放到位,切实解决救助对象燃眉之急。
强化“公开透明”促精准。针对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救助申请人,邀请人民监督员、镇村干部、村民代表等一同前往其住所,通过“入户+公开答复会”的形式答复调查取证情况,宣告救助决定。同时,对参与人员开展“以案说法”及法治宣传,在主动接受大众监督的同时切实提高司法救助社会知晓度。
强化“多元救助”提质效。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化救助模式,积极对接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户、返贫监测户等,使其生活得到长期稳定保障,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秉承“一次救助、长期关注”原则,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第三方了解”的方式,动态跟踪了解被救助对象现状,与妇联、乡镇等联合开展回访4次,均未发现因案致贫、返贫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