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法官,你们这个办案速度也太快了,才三天就调解了,工作做得好呀”。8月11日,正在仪陇法院立案大厅领取调解书的某银行工作人员对承办法官说道。
该银行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案件办理过程中,经承办法官调解,被告当庭向原告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这是自实行专业化审判以来,仪陇法院新政法庭办理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个普通案件,也是新政法庭探索专业化审判成果的缩影。
一面锦旗——相识
今年2月,仪陇法院决定在繁简分流的基础上开展专业化审判。在新政法庭组建两个专业化审判团队,集中审理涉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保险合同等纠纷案件,试运行一个月。团队组建以法官为核心,以审判需求为导向,坚持科学调配、双向选择原则,综合考虑法官和法官助理的办案能力、知识结构、年龄层次、履职资历等因素,力求组建更为高效、专业的审判团队。
“要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对类型化案件的研究,总结分析问题,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审判经验”,党组书记、院长蒲泽川在全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掷地有声。
仪陇法院涉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保险合同等纠纷案件数量较多,适合实行专业化审判,但可能会导致新政法庭案件量骤增,干警工作量变大。试运行前,在院领导安排下,由新政法庭庭长牵头对实行专业化审判进行了调研。最终,院领导决定在传统的“1+1”之间增加“书记员”这一新的“变量”,为新政法庭新增两名书记员,缓解工作压力。
“不仅要有‘铁杵磨成针’的韧劲,还要有‘四两拨千斤’的巧劲”,在庭长梁军的带领下,新政法庭全庭干警韧劲、巧劲并用,探索专业化审判道路。功夫不负有心人,试运行期间,新政法庭收案82件,结案73件,结收比89.2%,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56件,调撤率76.71%,各项指标一路向好。新政法庭正式实行专业化审判模式。
4月1日,新政法庭收到了自实行专业化审判以来的第一面锦旗。
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潘某、曹某签订借款协议,约定了还款期限及金额,但被告屡次逾期不还,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在催收过程中,双方还发生了言语、肢体冲突。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先是了解被告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的原因并告知其不履行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又将被告的困难告知原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协议继续还款,原告撤回起诉。该案从立案到审结用时3天。
案件办结后,原告将一面写有“公正廉洁执法 护航企业发展”的锦旗送到新政法庭,对法官快速高效结案,依法保护金融债权表示感谢。这面锦旗既是当事人对专业化审判的最大认可,也是新政法庭与专业化审判一拍即合的相识。
一场“云端”见面会——相知
随着办理的案件不断增多,团队干警发现制作裁判文书占据了大量时间,增加案件平均在院审理天数,如何“减负”成了干警们思考的头等大事。经院内统筹,审委会多次讨论,决定在专业化审判的基础上“上马”要素式审判。制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判要素表》、制作表格式判决书和调解书模板,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筹备中。
“这判决书一目了然,一眼就能看到我最关心的内容”,5月5日,新政法庭发出了仪陇法院第一份表格式判决书,当事人称赞连连。
同时,部分当事人因外地务工、疫情防控等原因不便到庭参加诉讼,案件缺席审判率一直居高不下。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能够打破时空限制,让当事人就地参加庭审,成为新政法庭推进信息化专业化审判的不二之选。
6月22日,一场父子见面会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云端”展开。
60多岁的王某甲与儿子王某乙同为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两人已失联半年多。年初,王某乙外出务工,刚到务工地时便不慎遗失手机及父亲电话号码,加之父亲不会使用微信,一直都无法向父亲王某甲报平安。而父亲王某甲这边,虽有儿子原来的手机号,却怎么也打不通,家里又有90多岁高龄的老母亲需要照顾,外出寻子的想法变成了干着急与默默的祈祷。
办案过程中,考虑到王某乙在外地务工,王某甲需照顾老母亲,均不便到法院参加诉讼,办案团队决定带上电脑、手机,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挪”到王某甲家中。调解结束后,这对失联半年的父子开启了“拉家常”模式,一直眉头紧锁的王某甲脸上露出了笑容。
信息化平台的运用为专业化审判插上了科技的翅膀,一切如鱼得水。
三个专业化审判团队——相伴
自2月15日实行专业化审判至8月15日,新政法庭收案469件,结案401件,结收比95.70%,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310件,调撤率77.31%。
“看到成效明显,现在全院都掀起了专业化审判‘潮’”,新政法庭庭长梁军如是说。
目前,仪陇法院共组建三个专业化审判团队,新政法庭专门审理涉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保险合同等纠纷案件,民二庭专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民三庭专门审理人身侵权纠纷案件。
“曹法官,谢谢你,不然我根本找不到她,就更别提离婚了”。家事审判团队顺利办结一起被告失联22年且户籍已被注销的离婚案件后,原告向承办法官致谢。
原告张某与被告谭某于1995年办理结婚登记,2000年,谭某离家出走,至今22年未归。张某多方寻找无果后诉至仪陇法院,要求解除与谭某的婚姻关系。
因谭某未及时采集头像办理身份证件,其在仪陇户籍已被注销,张某无法提供谭某有效身份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张某的起诉可能因为被告不明确而被驳回。得知这一消息,张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考虑到谭某系外地嫁入仪陇,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承办法官推测谭某可能在出生地另有户籍。经多方查询并与相关村社干部核实,承办法官成功找到谭某。谭某同意由仪陇法院办理案件。因张某与谭某均在外务工,到庭参加诉讼成本较高,承办法官遂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对案件进行了调解,双方一致同意离婚,结束婚姻关系。
“实行专业化审判,可以统一裁判尺度,还可以让法官对所负责领域的案件及法律知识研究的更透彻,提高法官对特定类型案件的熟练程度,进一步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仪陇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蒲泽川表示。(郭洪秀 赵娟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