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描绘最美石棉“枫景”

  
2019-10-31 09:26:39
     


石棉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誓师大会


石棉县法院开展普法活动


石棉公安采用“交巡联勤”的巡防模式,构建特色治安防控体系
 

石棉县积极探索“枫桥经验”石棉样板

本报记者杨棕贤文/图

“不懂法,以前做生意老吃亏。现在,政法干警不仅下乡普法,还主动帮忙解决纠纷矛盾。”套用石棉果农的话来说,“枫桥经验”在石棉的落地生根,不仅拉近了政法干警与群众的时空距离,更缩短了心与心的距离。不难看出,石棉县“接地气”的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受到群众欢迎及认可。

近年来,石棉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工作理念贯穿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通过完善机制、搭建平台、强化保障等一系列措施,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快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探索成立“徳古调解室”、建设智能化综治中心、创新制定综治新“村规民约”……石棉用扎实的行动实践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写好了一个具有新时代特点、可供借鉴的“石棉样板”。

党建统领筑牢基层治理“桥头堡”

“枫桥经验”是法宝,党建统领就是基层治理最核心的生产力。近年来,石棉县始终围绕“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作用,着力打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问题能化解”的“枫桥经验”石棉实践,全面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推动平安建设再上新台阶。

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推动了当地大调解工作由自发性、偶发性向制度化、长效化转变。石棉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不断健全工作体系,先后出台了《石棉县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石棉县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石棉县平安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指导手册》《石棉县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活动的通知》等系列方案,从机制上构建社会治理系统体系。

完善的政策仅仅只是创新基层治理的支撑,而强有力的班子领导才能真正将创新落到实处,将治理引向深入。石棉县成立由县委副书记王惠明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虎、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邱特为副组长的县级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党委、部门党组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三年行动”落地落实。

据介绍,近年来,该县先后制定《平安建设工作任务清单》《网格化服务管理任务清单》等,通过清单、台账式分类管理,对社会治理工作任务进行条款式梳理列具,让各部门各乡镇对各自承担社会治理工作职责和任务更加清晰明确。各乡镇均配备综治专干、红袖标、网格员、民兵巡逻队伍,全县专兼职综治工作人员达3000余名。

党建引领,石棉基层治理成绩斐然。据悉,近年来,在全省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中,石棉排名保持全省第一方阵,近三年社会治安、信访秩序逐年下降。

部门联动“单打独斗”变“综治综调”

“太感谢你们了,这可是我们一年的辛苦钱啊!”石棉县新民乡22户黄果柑种植户领到尾款时激动地对法官说道。2018年4月,一起22户果农与收购商的买卖纠纷案件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政法委组织了研判会,法院、公安、司法等多部门的介入,成功为种植户们要回果款318184.6元,22户种植户也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顺利拿回果款,得益于石棉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部门的无间配合。石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莉参与并见证了该案的成功调解,她坦言:“部门联动办案的方式很接地气,切实为群众解了难题、谋了福利,也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事实上,诉源治理工作中,石棉县法院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诉讼数量,控制案件增长幅度,通过诉源治理实质化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实现收案同比下降,从2016年至今连续3年受理案件呈下降趋势。

近年来,石棉县推动构建了“党政主导、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建立县级领导包案、信息互通等机制,打破部门工作壁垒,及时沟通矛盾纠纷数据和重要敏感信息,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工作同做、结果同悉,形成矛盾纠纷的发现、流转、调处、解决的闭环体系。充分发挥“大数据”信息研判优势,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对带有趋势性、聚集性的矛盾隐患,及时反馈,实现纠纷态势准确掌握,调解资源精准配置,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同时,石棉县通过邀请参与调解、联合调解、巡回调解等形式,积极搭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接边地区人民调解联动工作平台,及时有效化解各类跨界矛盾纠纷。定期研究、分析边界地区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机制,促进接边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举措打造独具特色的治理品牌

近年来,由于石棉县法院受理涉及彝族婚姻家事纠纷的案件日益增多,但因受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且少有法官熟识彝族的文化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涉彝婚姻家事纠纷的调处工作,难以达到案结事了。面对这一难题,石棉县法院结合当地的民族特点,积极探索群众调解新模式,将法律法规和彝族习惯法相结合,将彝族“德古”(“德古”在彝族是指知识渊博、能说会道,公正无私地运用古今彝族“德古”范例、彝族习惯法等调解民间纠纷的活动者。)引入人民调解,将调解活动延伸到诉讼前、庭审外,将具有民族特色的家族式调解与司法调解相结合,有力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德古”只是石棉县多元调解的一个缩影,在民族乡镇,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石棉县建设了彝族“德古调解室”和藏族“路吉达刻调解室”工作室。在黄果柑、枇杷等石棉优质产业链上建立“乡贤调解”工作室;在川棉社区成立“邻里互助会”;在工业园区、集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信访、物业、商会、知识产权、物流等行业专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一批社会知名度高、调解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广大群众认可的人民调解优质品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此外,石棉县通过加强科技运用,提升防控效能,完成了“天网工程”“雪亮工程”400余个点位建设和升级改造,完成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视频资源融合与实战应用,积极探索“综治中心+”联动模式在基层社会治理“神经中枢”作用,建立乡镇综治中心“1+N”模式,打造矛盾风险防控新模式。

做实社会面管控,在县城中心和4个城区出口设置了联勤警务站,布置3个反恐“快反”小组,实现“交巡合一”,将临近区域纳入“1、3、5分钟反应圈”,建立了“五点一圈”“交巡联勤”治安巡控体系,完善提升了县城区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据悉,石棉正在加快新媒体矩阵应用,加速构建网络立体化的法律服务模式,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良好效果。

一个个品牌调解、一项项创新措施,为打造“枫桥经验”“石棉升级版”贡献了坚实力量。

法治宣传搭起法治为民“连心桥”

今年7月23日,一场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活动在石棉县迎政乡新民村开展。石棉县法院通过法治课堂的方式,结合新民村实际,围绕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相关规定,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相关问题向群众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据了解,石棉县法院以“双百四进”为抓手积极开展100场巡回审判和100场送法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活动。3年来,石棉县法院开展近140多场法治宣传和巡回审判,取得不错的普法效果。

石棉县司法局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中心工作,扎实开展“1+10”法治宣传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宣传、法治文艺汇演、主题讲座、以案释法、新媒体普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80余场,通过“石棉司法”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普法动态、“以案说法”260余篇。

针对经济困难群众还开通了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21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件,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在脱贫攻坚中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386起,涉案金额达587万余元。

近年来,石棉县在全省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保持全省第一方阵,2016年和2018年度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六无”平安村(社区)2个,省级社区戒毒康复示范中心1个,2019年,创成“全国先进司法所”1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5个,近三年刑事案件立案数、信访总量逐年下降,社会治理成效日益凸显。石棉逐步实现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