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作风专项整顿行动

  
2019-10-25 09:25:37
     


成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接待大厅


公证工作人员为市民提供“5S”服务

本报记者 曾昌文 宋雨霜 文/图

为增强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坚守人民立场、践行为民初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9月中旬开始,成都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法律服务行业作风整顿活动,倒逼服务水平再提升,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专项整顿行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特点,重点围绕专题学习、自查自纠、整改督查等阶段开展专项整顿,引导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强化履职担当意识,加快服务作风转变,以‘高标准严要求’鞭策自我,积极为民服务,热心为民解忧。”10月24日,成都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实施五大举措营造风清气正法律服务行业生态

“经过前期的摸排调查,我们发现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站位不够高、业务不精通、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态度不文明等五个方面。针对存在的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将通过强化教育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开展检查督导、抓好宣传引导、提高服务水平五项措施,引导全市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全员参与、全员投入到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整顿工作中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法律服务行业生态。”该负责人说。

为强化教育培训,成都市司法局采取上门送课、领导宣讲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念坚定、担当为民的法律服务队伍。

为提升全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养,成都市司法局分层级组织法律服务行业专题培训,分类分批次轮训各行业工作人员;广泛开展轮岗轮训、技能比武活动,深化服务理念教育,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群众本领;定期召开恳谈会、反思会,总结工作不足、促进业务提升;大力培育职业精神,培树一批行业先进典型,营造向先进看齐、向榜样学习的浓厚氛围。

在开展检查督导过程中,成都市司法局坚持刀刃向内,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时限压实责任;建立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机制,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通报违规违纪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系统,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对线上、线下法律服务事项办理的监督评价。

抓好宣传引导也是提升法律服务群众知晓度、满意度的重要措施。“在整顿行动中,我们综合运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法律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指引等内容;利用服务场所宣传栏、LED屏幕等公示法律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热线等内容,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各项法律服务的知晓度,让群众遇到问题时想得到、用得到法律武器。”该负责人表示。

为切实提高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成都市司法局健全“首问责任制”、服务窗口接待、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运行模式;统一制定行业服务用语、礼仪,推行微笑、诚恳、专业、反馈、满意“5S”服务标准,着力提升服务素养。

强化服务标准杜绝收费暗箱操作和无序竞争

一直以来,广大群众最关心的就是,各项法律服务的标准流程是什么,服务费用收取的标准是多少,不满意可以向哪里投诉等问题。为杜绝各法律服务机构以恶意低价竞争的方式争夺市场资源,在此次专项整顿行动中,成都市司法局及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再次就相关法律服务的服务指南、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投诉处理进行全方位公布,并要求各从业机构、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成都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事人对服务或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同级或者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异议,或登录成都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在局长信箱留言。法律援助:公布服务指南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公布了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民事案件法律援助、行政案件法律援助、特殊案件法律援助、公证事项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代拟法律文书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涉外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应急求助、法律援助异议审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法律援助投诉受理、志愿律师入库服务等14个法律援助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功能简要描述及服务指南(包含申请条件、所需资料、办理流程)。公证机构:公示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公证服务收费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则为当事人提供公证服务时收取费用的行为。根据2017年省发改委和司法厅颁布的《四川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规定,公证服务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规定外的服务项目则由公证机构与当事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公证机构应当在工作场所显著位置和网上公示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公证人员相关信息和投诉、举报、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有详细规定

司法鉴定服务是指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或当事人收取费用。2017年,省发改委和司法厅颁布了《四川省司法鉴定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对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共178个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仲裁服务:公布受理费和处理费标准

成都仲裁委员会也公布了仲裁案件的受理费和处理费标准。仲裁案件受理后,经仲裁委或法院裁定无效或无管辖权的,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全部退回。当事人撤回仲裁请求或反请求的,分三种情况处理:仲裁庭组成前,受理费全退,处理费退50%;仲裁庭组成后开庭前,受理费和处理费各退50%;仲裁庭审理后,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不予退回。当事人变更仲裁请求或反请求,同样分三种情形处理:仲裁庭组成前,减少的案件受理费全部退费,减少的案件处理费退回50%;仲裁庭组成后开庭前,减少的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各退回50%;仲裁庭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后,减少的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不予退回。

整顿效果初显群众满意就是最好的证明

一分付出,一分收获。自9月中旬以来,通过持续不断的作风整顿,成都市法律服务行业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都有了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行业的满意度也有了极大提高。“大厅干干净净,服务窗口的物品摆放很规范,宣传资料也齐全,工作人员态度热情,服务环境非常不错。”16日,在成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法律事务咨询的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

今年5月,成都市公共法律服务实行“来件必登、来件必复”制度。这一制度面对的不仅仅是有法律事务的群众,只要是前来办事,哪怕只是口头咨询的群众,都会得到负责任的回应。实施以来,“来件必登、办件必复”制度行之有效地解决了服务窗口常见的“冷、硬、横、推”现象,办事群众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能够顺利地找到为其提供服务的相关职能部门,减少了往返跑路,节约了办事时间,取得良好成效。此次整顿行动中,不仅加强“来件必登、办件必复”的落实,也进一步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服务窗口接待等制度,完善“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运行模式。

践行微笑、诚恳、专业、反馈、满意的“5S”服务标准,工作人员的良好素养和专业服务得到群众认可。“他们的服务态度很好,服务质量也高。我来咨询人身损害赔偿相关事宜,工作人员把我需要准备的资料列了一个详细的清单,这样我也能有的放矢,避免了来回奔波。”16日,在成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得到满意答复的成都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

本报记者 曾昌文 宋雨霜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