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步者的敬畏之心是最好的登山杖” 一起“山巅悲剧”引发诉讼,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定分止争

  
2025-12-02 19:26:3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一步踏空”后,户外爱好者小王永远留在了大熊猫国家公园非核心保护区的未开发“野山”上。这场“征服雪山之巅”的探险,始于5人征服雪山的愿望。出发前,小王还在畅想:“听说山顶日出能让所有疲惫都值得”;庭审前,他的亲属泣不成声:“我们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近日,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法官的组织下,该案以死者亲属与其余几名同伴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案。案件留下的问题引人深思:户外运动缘何意外频发?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围绕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案件的承办法官。

悲剧起源

“一步踏空”致生死相隔

今年6月,阿石、阿明、阿力、阿花与小王5人相约攀登未开发的“野山”,他们计划穿越未开放区域抵达顶峰。

出发当日,车辆抵达山下停车场后,5人徒步前往。在登山过程中,大家渐渐拉开了距离,当发现小王在群里无动态时,同行者开始在山上寻找,并辗转联系亲属后报警。

经多方搜寻,小王被发现滑坠身亡。警方事后勘查发现,案发地属于大熊猫国家公园的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冰川裂缝、暗冰区密布,且正值雨季,局部区域风险极高。

事发后,小王亲属无法接受悲剧事实,向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同行4人承担“未尽安全救助义务”的相关责任。庭审前,小王的亲属泣不成声:“我们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调解破局

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审理期间,成铁二院的法官多次组织几方当事人线上调解。

起初,双方情绪对立——亲属坚持“同伴该负责”,被告则认为“已尽力无过错”。法官向双方展示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的生态监测报告:“你们进入的区域,是野生大熊猫的栖息地,非法穿越可能惊扰野生动物,破坏植被。”阿明低头说道:“我们真不知道……”最终,在法官团队的耐心疏导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对小王亲属进行人道主义补偿。

调解书载明:“各方均应汲取教训,未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珍视生命与自然。”

法官说法

参与者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这起案件并非孤例。中国登山协会数据显示,低海拔登山、徒步等的事故数量连续两年占户外事故总数的80%以上。

“近年来,户外探险事故频发,此类纠纷的核心争议往往在于‘同行者的义务边界’。”承办法官表示,“如果活动的召集策划者是组织或单位,而领队是执行组织决定,那么领队属于职务行为,该组织者属于活动的召集策划者,由组织承担责任。如果召集策划者是AA制的个人,若队员受损害,如果领队非营利,那么其安全保障义务仅限于合理范围之内,即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领队有营利行为,在确认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将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法官表示,户外活动本身具有一定风险,民法典规定了自甘风险原则,即: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法官在结案时说道:“户外徒步是勇气与自律的平衡,当以生命安全为要、以法律法规为界。参与者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切勿将生命安全置于不可控的风险之中,也不应让家庭承受破碎之痛。生命可贵,徒步者的敬畏之心,是最好的登山杖。”

如今,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的云海依旧翻涌,野生大熊猫的足迹依然隐现于密林。这场调解或许无法抹去小王亲属的伤痛,却为所有户外爱好者敲响警钟:当我们仰望雪山之巅时,请记得低头看看脚下的路——那里不仅有风景,更有法律的红线与生命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