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2025-11-14 16:54:00
     

赵萍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日前,记者从德阳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德阳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基层治理”立法权限后,德阳在此领域的首次立法实践。

近年来,按照德阳市委“一核五治”基层治理指导思想,德阳市积极推动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探索社区治理新模式新举措,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实践中仍存在运行机制不畅、职能职责不清、服务保障不足等突出矛盾和问题。“群众的呼声就是立法的方向。这部法规必须‘接地气’,要能真正解决居民和社区工作者的烦心事。”德阳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表示。

为破解社区治理难题,德阳市级相关部门早在两年多以前就开始了探索。2023年4月,德阳市民政局启动社区治理法规草案的制定工作;2024年3月,德阳市委社会工作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草案起草,经德阳市司法局审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2024年9月,《条例(草案)》送审稿经德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进入人大审议阶段。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10余场,参与人员达400余人次,涵盖了社会工作部、政法委、宣传部、民政局等市县两级社区治理重点部门,街道、镇(乡)干部职工,居(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物业从业人员代表、业主及业委会代表、社会工作者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普通群众代表等,共收集意见建议180余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反复修改完善,《条例》终于成型。

《条例》共二十二条,针对物业服务管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减负增效等一系列群众关切问题,设置专门条款,规范小区治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探索优化社区服务,强化社区服务设施保障。《条例》旨在重点理顺社区治理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居民委员会等主体的职能职责,落实资金、设施和人员保障,为德阳社区治理提供有针对性的制度支撑。

德阳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表示,这部聚焦“小切口”、历时两年多打磨的法规,具有诸多特色亮点,创新性的法规制度设计将为德阳社区治理注入新的活力,将为破解社区治理难题提供“德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