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肇事想让保险买单? 法院:肇事司机自担责

  
2025-11-14 16:44:45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我只是酒驾,又不是醉驾,保险公司凭什么不赔?”面对被告王某阳的质疑,邛崃市法院当庭给出答案:血液乙醇30.4mg/100ml属国家明令禁止的“饮酒驾驶”,保险公司已就免责条款履行提示义务,保险公司免赔于法有据。

2024年10月10日凌晨3时,王某阳在和朋友喝完酒后独自驾驶小轿车沿邛芦路越线逆行,与对向轻型货车猛烈相撞,致对方司机郑某博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王某阳当场弃车逃逸,随后于当日13时前往交警队投案自首。交警认定王某阳负全部责任,血液检测未达醉驾标准,但已构成酒驾。

今年7月,郑某博将王某阳及其车辆投保的某财险崇州支公司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7.3万余元(不含王某阳已垫付的6万余元医疗费)。

庭审中,王某阳表示已经购买商业险,赔偿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则出示电子投保单、加黑加粗免责条款及王某阳电子签名,证明已就“酒驾免赔”履行法定提示义务。王某阳辩称,投保时保险公司未“口头”说明免责事项。

法院审理认为,酒驾系法律禁止性规定,保险公司将之写入免责条款并显著标识,即视为完成提示;王某阳签字确认“已充分理解”,现以“未口头说明”抗辩,于法无据;郑某博合理损失27.3万元,由交强险在死亡伤残限额内赔付18万元,医疗限额返还王某阳1.8万元;剩余9.3万元由王某阳自行承担。

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郑某博19.8万元;王某阳在品迭已垫付的6万余元医疗费后再赔郑某博7.5万余元。

法官说法

保险绝非违法驾驶的“保护伞”。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均属于保险免赔范畴,即便投保,违法产生的赔偿责任仍需驾驶人自行承担。此外,酒后驾驶不仅将面临罚款、扣分、吊销驾照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还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承担刑事责任;若事故后拖延或拒绝履行相关义务,还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