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芦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来钱快的路,往往是歧途。当余某正再次联系上家时,亲手将自己和两个朋友拖入了犯罪的深渊。近日,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在掌握充分证据后迅速收网,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余某正等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现场查获涉案现金3万余元。
8月,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接到一起诈骗报案。民警追踪资金流向时,发现了一个专门为上游犯罪团伙“洗白”资金的“跑分”团伙。顺着线索深入调查,警方很快锁定了关键嫌疑人余某正及其同伙。
这已经不是余某正第一次参与“跑分”洗钱活动。今年4月,他通过网络结识诈骗人员“阿俊”后,参与过“跑分”洗钱,后因家庭原因暂时退出。然而,他并未从“阿俊”被警方抓获的经历中吸取教训。8月,手头拮据的余某正再次主动联系上之前的“跑分”上家,为扩大“业务”规模,他还拉来了陈某和程某波共同“赚钱”。
3人迅速形成了固定犯罪团伙,且分工明确:余某正负责对接上家,承接“跑分”业务和提取现金并按约定分成;陈某和程某波则负责租车和在交易地点周边“望风”,协助完成“跑分”操作。在短短10天内,这个3人团伙“跑分”洗钱金额累计高达30余万元,非法获利数万元。
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掌握充分证据后迅速收网,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正、陈某和程某波全部抓获,现场查获涉案现金3万余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办案民警表示,“跑分”本质上是通过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有偿帮助诈骗人员转移涉赌、涉诈等非法来源资金的行为。“跑分”不是“兼职”,参与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踩踏法律红线。若发现“跑分”“刷流水”等可疑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和电话卡的行为也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