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探访藏家小院 专偷藏民祖传首饰

  
2015-12-23 10:51:31
     

辗转川滇藏戴着手套作案

收集到这些基本信息后,警方对已发案件进行分析梳理,发现地理环境、作案手段、失窃物品等因素有很高的相似度,案发的时间和空间也具有连续性。于是,警方决定并案侦查。根据嫌疑人作案特点,民警开始在城郊、乡村持续蹲点守候。然而,三个月过去仍然一无所获。

临近年底,马尔康县公安局部署开展今冬明春“严打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巡逻防控力度。11月24日中午,松岗派出所蹲点守候的便衣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远处有一名男子正通过翻墙爬窗进入了一户村民家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准备实施盗窃的文某某抓获。

经查,36岁的文某某是甘孜州丹巴县人,曾因在丹巴县和小金县盗窃,两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初审时,文某某拒不交代自己的盗窃事实,即便被民警在现场抓了个正着,他也百般抵赖。抱着侥幸心理的文某某觉得,自己作案时都戴有手套,应该没有留下证据。

警方改变审讯思路,与其聊起了家长里短。在谈到家人时,文某某终于打破沉默,主动向民警讲述自己的父亲母亲。他说,从小父亲就对他呵护倍至,可惜的是在他第三次服刑期间,父亲就离开了人世,未能在堂前尽孝,这成为他终身遗憾。在谈到还健在的母亲时,文某某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情绪,失声哽咽起来。

民警抓住这一关键点,对文某某展开亲情感化工作。在经过长时间沉默后,文某某主动叫来民警,供认了自己在西藏、云南、甘孜、阿坝等地作案46起的犯罪事实。在他的指认下,警方在销赃地和他的出租屋内,起获了大量被盗财物,价值20余万元。

文某某交代称,从2013年年底到2015年11月的两年时间里,他“光顾”了3省5地14县:在西藏林芝地区作案2起;云南香格里拉作案1起、迪庆州1起;四川理县11起、黑水县5起、小金县2起、松潘县2起、金川县5起、甘孜县2起、康定县2起、稻城县2起、理塘县1起、巴塘县1起、马尔康县9起。

以旅游为名走一路偷一路

原来,文某某自小在藏区生活长大,对藏区群众的生产生活、作息规律和风俗习惯了若指掌。因此,他专门选择藏族村庄下手,以旅游为幌子,走一路偷一路。

在选择作案目标时,文某某多以单家独院为主,通过徒手攀爬、越墙翻窗、利用地势等手段进入藏族农户家中。

因为十分熟悉藏族群众的生活习惯,加之有一定的首饰鉴别能力,他进屋后往往直戳要害,很快就能找到藏民家中贵重物品的保管区域和位置。

目前,文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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