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巅悲剧到庭外和解:攀登野山一步踏空,同行者谁之过?

  
2025-11-27 10:08:19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一步踏空后,户外爱好者小王永远留在了大熊猫国家公园非核心保护区的未开发野山上。

这场“征服雪山之巅”的探险,始于五人的征服雪山的愿望:“原始秘境,绝美冰川!登顶后看云海日出!”

出发前,小王还在畅想:“听说山顶日出能让所有疲惫都值得”,而此刻,他的亲属泣不成声:“我们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当“说走就走的探险”频频触发生死危机,我们不得不追问:当同伴结伴而行却未能阻止悲剧,责任该如何界定?“征服自然”的豪情,是否该为“敬畏生命”的底线让步?

悲剧现场

一步踏空后的生死相隔

2025年6月,阿石、阿明、阿力、阿花与小王五人相约挑战一处未开发的野山。他们计划穿越未开放区域抵达顶峰。

出发当日,大家正兴奋地规划着登顶后的庆祝方式。当车辆抵达山下停车场后,五人徒步前往野山,在登山过程中,大家渐渐拉开了距离。当发现小王在群里无动态,同行者开始在山上寻找,并辗转联系亲属后报警。

经多方搜寻,最终发现了滑坠身亡的小王。事后勘查发现,案发地属于大熊猫国家公园的未开放未开发区域,地形复杂,冰川裂缝、暗冰区密布,且正值雨季,局部区域风险极高。

事发后,小王亲属无法接受“结伴而行却未能阻止悲剧”的事实,向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同行四人承担“未尽安全救助义务”的相关费用。

“我们至今不敢看他的照片。”小王的亲属表示,“五人共同决定进入危险区域,同伴理应相互提醒、救助。”

调解破局

“我们都不是赢家”

案件审理期间,成铁二院的法官多次线上调解。起初,双方情绪对立——亲属坚持“同伴该负责”,被告则认为“已尽力无过错”。

法官向双方展示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的生态监测报告:“你们进入的区域,是野生大熊猫的栖息地,非法穿越可能惊扰野生动物,破坏植被。”阿明低头喃喃:“我们真不知道……”

最终,在法官团队的耐心疏导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书里载明:“各方均应汲取教训,未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珍视生命与自然。”

理念之思

“征服自然”还是“敬畏自然”?

这起案件并非孤例。中国登山协会数据显示,低海拔登山、徒步、穿越的事故数量连续两年占户外事故总数的80%以上,。

今年10月1日17时52分,北京市昌平区有一名女子在爬山途中受伤,无法下山,急需救援。接警后,消防员根据报警人描述的位置立即启动山岳救援预案,火速赶赴现场。

11月初,河北省廊坊市燕郊消防救援站接到报警称,一家五口在孤山营攀爬野山时,其中一名男子失足滑落,急需救援。消防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后,迅速找到受伤男子,将其安全转移下山,并送医治疗。其他四人也被顺利转移至安全地带。

“近年来户外探险事故频发,此类纠纷的核心争议往往在于‘同行者的义务边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法官提醒,户外爱好者在组团出行时,应选择正规线路、聘请专业向导,严格禁止进入未开发区域。

法官寄语

“敬畏之心,才是最好的登山杖”

法官在结案时说道:“户外徒步是勇气与自律的平衡,当以生命安全为要、以法律法规为界。参与者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切勿将生命安全置于不可控的风险之中,也不应让家庭承受破碎之痛。生命可贵、自然之威、亲人厚盼,徒步者当胸怀敬畏之心,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美。”

如今,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的云海依旧翻涌,野生大熊猫的足迹依然隐现于密林。这场调解或许无法抹去亲属的伤痛,却为所有户外爱好者敲响警钟:当我们仰望雪山之巅时,请记得低头看看脚下的路——那里不仅有风景,更有法律的红线、生命的重量,以及人与自然永恒的约定。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