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门上装智能门锁被邻居起诉  法官实地验证“听警报”,找到矛盾症结促成和解

  
2025-11-26 14:30:5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曾昌文

监控、拍摄、存储、报警……随着智能门锁逐步走进千家万户,商家为其附加了许多新功能,然而,这些看似贴心的功能可能会在无形中侵害邻里权益。近日,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就调解了一起因智能门锁引起的相邻权纠纷。

黄某与林某是成都市龙泉驿区某小区同单元同楼层的邻居,双方房屋入户门呈直角相邻,黄某出入家门需要从林某家门口经过。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林某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智能门锁,一旦检测到有人在门口停留或频繁徘徊,智能门锁便会发出尖锐的警报声以作震慑。由于智能门锁的摄像头设备覆盖公共通道及黄某一家进出家门的必经之路,黄某一家日常出入、在门口稍作停留找钥匙等正常行为,都会触发林某家智能门锁的警报。

长久以来,时不时响起的警报声让黄某一家感觉家庭生活、访客往来等隐私都受到侵犯,两家人多次沟通也没有任何效果。今年5月,黄某因女儿订婚,家中有客人频繁出入,再次触发林某家智能门锁的报警系统,导致警报声一直响不停。情急之下,黄某用装饰胶带将林某家智能门锁的指纹孔遮住。两家人因此发生纠纷并报警,矛盾由此激化。

由于两家人不能就智能门锁警报扰民一事达成一致处理方式,黄某以隐私权受到侵害为由,将林某起诉至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林某拆除智能门锁设备,同时,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元。

案件受理后,为更直观地了解矛盾纠纷症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该案承办法官杨佳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和调解。在黄某、林某及网格员的共同见证下,杨佳及相关工作人员模拟黄某日常回家的场景。果然,林某家的智能门锁较为敏感,只要在门前稍作停留或徘徊,刺耳的警报声瞬间响起,在狭小的楼道内回荡,令人心惊不适。“法官您看,我回自己家都像做贼一样,得快步溜过去,这日子怎么过?”黄某无奈地向法官诉苦。面对现场验证的结果,林某也有所触动。

杨佳抓住时机,在现场对双方进行初步调解。杨佳首先肯定林某安装智能门锁保障安全的初衷是正当的,但也指出楼道环境对智能门锁具体使用所产生的影响。“林先生,你的安全意识我们理解。但你陈述了平时白天上班并不在家,即使有时知道该警报声也从未赶回家查看或通知警察。公共楼道空间有限,邻居一家出入是不可避免的,你的智能门锁警报声确实已经实际影响到邻居合法的安宁权益。这与你所期待的邻居听到警报声就帮您赶走不法人员或报警的意图也是相悖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处理相邻关系要遵循‘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

实地调查让林某真切地感受到了对邻居造成的影响,法官的现场释法说理也让双方当事人就纠纷解决形成一定共识。回到社区调解室后,杨佳趁热打铁,继续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林某当场关闭智能门锁的徘徊报警功能,并承诺不再开启该报警功能。黄某也当场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