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入职一年后休产假,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行政复议“搭桥”她拿到3.6万元

  
2025-11-21 14:23:16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太感谢你们了!不仅帮我拿到欠薪,更是对我们女职工权益的有力保护!”近日,德阳某公司前员工小丽手持一面印有“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执法暖民意”的锦旗,专程送到德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勇手中,激动地表达谢意。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是德阳市司法局通过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保障民生福祉的又一成功实践。

2023年8月,小丽入职一家公司。2024年8月,小丽因怀孕休产假,其间,双方就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产生争议,公司解除了与小丽的劳动合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小丽于今年3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经调查,劳动监察部门于7月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公司支付欠薪2.4万元,并加付赔偿金1.2万元,合计3.6万元。公司对该处理决定不服,于9月向德阳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人员受理案件后,敏锐地发现一个关键问题:作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小丽未参与行政复议程序,可能导致其诉求无法充分表达。为充分保障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复议机关依法追加小丽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行政复议人员通过阅卷和沟通,查明该公司并非“恶意欠薪”,主要原因在于对年休假累计工作年限认定、哺乳假证明要求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存在理解偏差。而小丽的诉求则非常明确:尽快拿到工资,缓解家庭经济压力。针对此情况,德阳市司法局秉持“应调尽调”原则,主动作为,先后三次组织劳动监察部门、公司负责人与小丽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过办案人员反复释法说理、耐心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该公司认可了行政处理决定的合法性,同意全额支付3.6万元,小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在办案人员的见证下,该公司通过银行转账足额支付了款项,并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据悉,近年来,德阳市司法局始终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复议办案核心目标,在劳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持续优化“受理—审理—调解—回访”全链条工作机制,推动更多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环节实现案结事了,让行政复议在彰显法治“力度”的同时,传递更多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