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你这症状再拖下去,恐怕会癌变!”直播间里“神医”正在侃侃而谈,镜头前,“神医”眉头紧锁拍着患者肩膀;下一秒却突然变脸,举着一盒包装简陋的“神药”笑容满面:“幸好,我家有这个祖传秘方,三个疗程就能根治!”这样的“反转剧情”,前段时间正在各大直播平台高频上演。
近日,某平台主播“健康姚老师”被查处——这位自称“老中医”的“专家”,真实身份竟是群演,靠着自导自演“患者求助+专家解难”的戏码,短短数月狂赚上百万元。
记者调查发现,从批量生产的“神医神药”剧本,到一条龙的假证假服装产业链,再到隐蔽的“农产品伪装”销售话术,网络虚假医疗科普已形成完整黑灰产业链。律师表示,“生产、销售假药罪”,最高可判处死刑。随着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文严打,这场关乎公众健康与网络生态的整治风暴正在深入。
“戏精”主播现形记:
从“长寿村秘方”到“祖传根治”的套路
“某地有位长寿老人活了174岁,全家年过百岁,秘密竟源自宋朝一剂长寿方……”在某短视频平台,自称“秘方传承人”的中年男子身着唐装,手持泛黄“族谱”,声情并茂讲述着“战乱中遗失又冒险找回”的传奇。视频最后,他话锋一转:“中医讲究辨证论治,自行配药有风险,需根据个人症状加减开方。如有需要私信留言。”
私信的尽头,是消费者王女士的3000元“学费”。今年56岁的王女士称,她刷到一位“老中医”声泪俱下讲述“为救苍生违背祖训献秘方”的视频后,购买了号称“专治风湿骨病”的药膏。“他说这是百年祖传配方,贴一周就能见效。”然而两个月过去,王女士的腿疼非但没缓解,贴药部位反而出现大片水疱,就医后被诊断为接触性皮炎。“后来我查了,那个‘传承人’的认证信息只是‘养生博主’,根本不是医生!”
类似骗局并非个例。今年8月,某平台主播“健康姚老师”被监管部门查处——这位身穿白大褂、时而扮演“焦急患者”、时而变身“权威专家”的主播,真实身份竟是职业群演。警方调查发现,其团队通过自导自演“患者求医-专家解难”的固定剧本,推销所谓“特效方剂”,仅3个月就非法获利超百万元。
“虚假宣传与广告欺诈,是‘神医’引流的核心手段。”四川法治报公益律师团成员、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律师汤旭说道,以“神医”身份宣传神奇疗效、虚构故事,属于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违反广告法中“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假证假服产业链:
从“白大褂”到“医师证”都能定制
为何“神医神药”能屡屡得逞?记者调查发现,其背后是一条完整的“伪装-引流-销售”黑灰产业链,甚至连“身份包装”都能一条龙搞定。
9月8日,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白大褂医生长袖”,各类医护服装琳琅满目:不仅有心电图大褂、手术服等细分款式,更有商家在宣传页首页写着,“三甲医院管理层”,还有商家直言:“定制专属标识,和真的一模一样。”当记者询问“能否定制某三甲医院标志”时,某商家秒回:“没问题,源文件发我,当天发货。”
更触目惊心的是医师资质造假。曾有服务商公开标价:“PS医师资格证150元/张,执业证书200元/份。”
2024下半年,武汉经开区公安分局破获的一起特大网络犯罪团伙案,更是揭开了“假证产业”的冰山一角——该团伙不仅贩卖特种作业假证,还被发现通过“免试拿证”广告延伸至医师资格证领域。警方在其窝点查获大量话术本,其中明确标注:“冒充专家需统一话术,强调‘祖传’‘根治’,避免提及具体病症名称。”
“很多‘网红医生’其实是MCN机构批量‘生产’的。”9月8日晚,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消费者看到的‘三甲医院专家’,可能只是群演穿着白大褂,在出租屋里对着剧本表演。”
去年,市场监管总局曝光了一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教育培训等领域广告违法行为。其中,有一则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河南优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经查,河南优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视频广告,由广告演员伪装成“专家”,并宣称其所销售的保健食品“沙棘晶粹粉”“红景天”等具有疾病治疗功能。2024年6月,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22.48万元的行政处罚。
隐蔽话术与高危“神药”:
从“调理品”到非法添加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为了规避监管,“神医神药”直播间还演化出一系列隐蔽话术。记者观察发现,主播们很少直接说“治疗XX病”,而是用“配方”“调理品”“食补良方”等模糊表述;将药品伪装成“农产品”销售,声称“自家祖传的草本配方,不是药”;甚至用“免费咨询”“无效退款”吸引流量,实则后续推销高价产品。
更危险的是,部分“神药”本身就暗藏健康隐患。媒体曝光案例中,有消费者购买的“纯中药减肥茶”检测出非法添加的西药成分“西布曲明”(早已被禁用的食欲抑制剂),服用后出现严重心悸;宣称“无副作用”的“止咳神药”,实际含有过量镇咳成分,儿童服用后险些昏迷。
今年上半年,四川省荣县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妨害药品管理案。经审理查明,杨某甲在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购买吡罗昔康片、醋酸泼尼松片与中药粉碾碎混合成粉末,对粉末包装未标注任何标签标识,宣称可以治疗风湿、关节痛等疾病,并告知患者用法用量。被告人唐某某、杨某乙明知混合的粉末添加化学成分帮助包装并参与销售。2021年至2024年,以0.5元/袋的价格销售含有吡罗昔康、醋酸泼尼松成分的粉末,销售金额15万余元。
经检测,涉案药粉检出吡罗昔康、醋酸泼尼松成分。经认定,涉案药粉系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的药品。案发后,三人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最终,三个被告人均被判刑。
法官提示:药品安全不容小觑,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切勿贪图便宜或轻信不明来源的药品,切实保障自身的用药安全。
监管重拳出击:
从“实名认证”到“最高可判死刑”
针对网络医疗乱象,一场全方位的整治风暴正在展开。
8月初,市场监管总局与中消协联合发布提示,明确“普通食品不得宣称保健、疾病防治功效”,直指“神药”伪装乱象;同月,中央网信办、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要求医疗类账号实行“实名认证+资质审核”双重管理,严禁假冒医生身份、编造虚假案例;8月13日,三部门进一步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严格限定发布主体——只有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才能发布医疗广告,彻底封堵“黑医院”“黑医生”的营销渠道。
法律层面,“网红神医”的违法行为可能面临多重追责。汤洵指出,若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却从事诊疗活动,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销售未经批准的“假药”(包括冒充药品的保健品、食品),则可能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蕾冰补充道。
那如何辨别“真假医生”?汤洵给出实用建议:查资质,优先选择正规医院认证的平台,认准公立三甲医院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生,可通过国家卫健委官网查询其执业信息;看表述:可靠医生会强调“个体差异”“建议线下就医”,语言严谨审慎;若内容出现“百分百根治”“比医院管用”等绝对化用语,或刻意推销产品,需高度警惕;选渠道:复杂病症务必线下就诊,勿轻信“线上看片”“远程开方”,避免因图像失真或信息不全导致误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