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邻里纠纷化解的“六尺巷”智慧

  
2025-07-18 15:56:01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社会关系,但再亲近的关系有时也难免磕碰。近日,崇州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邻里之间因修建房屋而引起的纠纷。

房屋受损起波澜,邻里对簿欲公堂

原告李某某、王某某一家与邻居张某某原本和睦相处,然而张某某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新浴室时,却引发了一场不小的风波。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慎导致相邻的李、王一家房屋墙体出现裂痕和损坏。更让李家不满的是,张家的建筑材料堆放不当,越界侵占了李、王一家的宅基地。双方多次沟通协调无果,矛盾不断升级,昔日友好的邻里关系降至冰点。无奈之下,李某某、王某某一纸诉状将张某某告上法院,要求其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一场因“一墙一瓦”引发的诉讼,眼看就要让多年邻里情分付诸东流。

背靠背巧解心结,面对面重筑和谐

案件摆在了崇州法院隆兴法庭法官和驻庭人民调解员面前。面对这起案情交织、当事人情绪对立的棘手纠纷,他们深知“一判了之”可能案结事不了,无法真正化解邻里间的积怨。于是,调解团队决定“沉下去”,主动走出法庭,走进纠纷现场。通过勘查房屋受损情况和宅基地边界,以及与双方“背靠背”的耐心沟通,细致倾听各自的委屈、担忧和诉求,巧妙地为双方“降温”,引导他们回归理性思考。

调解员抓住“远亲不如近邻”这个朴素的情感纽带,一方面向张某某释明其施工行为对邻居合法权益造成的侵害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向李某某、王某某解释清楚维权的边界和成本。经过多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沟通,在“法”的框架内注入“情”的温度,双方紧绷的情绪逐渐缓和。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这对“冤家邻居”放下了对立情绪,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某承诺在30天内拆除浴室,李某某、王某某同意撤诉。至此,一场剑拔弩张的邻里纠纷,在法官助理和调解员的智慧斡旋下,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圆满结局,邻里关系的裂痕得以弥合。

相邻权中有边界,谦让包容是真谛

这起案件,生动诠释了《民法典》中“相邻关系”的内涵:毗邻不动产的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相互给予便利与接受限制。从“六尺巷”那千古流传的“让他三尺又何妨”的谦让佳话,到《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的“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相邻关系处理原则,都在揭示一个朴素的真理:和谐的邻里关系,既需要法律作为维护权益的坚实“盾牌”,更离不开包容互谅这座沟通情感的温暖“桥梁”。

法律为不动产权利人划定了清晰的权益边界,也通过“相邻权”制度明确了相互容忍的底线。当日常生活中因滴水、管线铺设、通风采光、施工影响等发生摩擦时,必须恪守“不得损害相邻方合法权益”的法律底线,避免矛盾激化升级。而在此基础上,践行“各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处世智慧,才是让巷陌间的烟火气始终弥漫温情的真正良方。愿我们都能在《民法典》构筑的法治框架里,既做知晓“相邻权”边界的理性人,更做传承“六尺巷”谦让精神的践行者,让每一次屋檐下的相视一笑,都成为诠释“法理情”交融的生活注脚。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