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消委会发布2025年2号消费警示:刷视频“免费领红包”?老年人落入购买会员陷阱

  
2025-07-15 16:41:2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近期,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委会)、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委会)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共接到124起消费者手机刷视频被“走路赚钱”“免费领红包”等诱导,莫名其妙被扣费798元的投诉。受害者大多为老年人,分布于全国22个省市,涉诉金额10万余元。

刷视频弹出诱导信息

“领取免费权益”实为购买会员服务

上述124起消费投诉的对象为成都灿至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伟正耀烨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芳芳园屿科技有限公司。投诉者反映称,家中老人在手机上浏览短视频或短剧时,被“走路赚钱”“免费领红包”“输入手机号送会员”等诱导性信息吸引,按操作提示输入手机号或验证码领取权益时,被直接扣款798元。经查询,该笔扣款显示为购买了“妙映”APP会员。受害者想要退款,但相关客服电话却长期无人接听,接通后也会以“会员权益已生效”为由拒绝退款。然而,所谓的“会员权益”实际价值与798元严重不符。

据调查,上述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欺骗消费者。首先,不法经营者在知名短视频、自媒体等平台发布“走路赚钱”“免费领红包”等各种花样翻新的弹窗广告或推送链接,内容纯属子虚乌有,目的仅仅是欺骗诱导消费者点击进入下一级页面。当消费者点击后按要求输入手机号,页面往往会弹出“我同意”的电子告知书或电子协议,但通常都已被自动勾选,消费者别无选择。随后,系统进一步触发APP下载或进入小程序,要求消费者授予诸如“读取短信”“读取相册”“读取通讯录”等手机隐私功能权限,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这些APP往往通过人脸识别支付或通过自动填写所接收的验证码自动扣款,扣款金额大多是798元,重复登录会被重复扣款。当消费者意识到上当后拨打客服电话反馈问题,往往无人接听或显示为骚扰电话;向支付、视频平台投诉举报后,所谓“妙映”客服仅同意部分退款,但却霸道要求消费者必须撤销投诉举报。

拒绝“赚钱”“红包”等诱惑

增强老年群体防骗意识

综合此类案件发现,不法经营者主要是利用少数老年人对网络生态不熟悉、防范意识薄弱、贪图利益的短板,精心设计出“免费领红包”“走路赚钱”“输入手机号送会员”等欺骗信息,诱导消费者点击,并通过人脸识别、免密支付等,绕过支付安全屏障,直接将老年人的钱扣走,严重侵犯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

对此,省消委会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拒绝“赚钱”“红包”等诱惑,谨慎点击阅览不明信息。对手机弹窗广告、短视频平台推送的“轻松赚钱”“输入手机号领福利”等内容要保持警惕,避免随意点击。应仔细查看页面是否存在隐蔽扣费条款,切勿轻易输入手机号及验证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导致资金损失。

树立风险意识,加强手机支付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工具的自动扣款和免密支付功能,谨慎开启人脸识别支付权益,尽量减少授权,降低被盗刷风险。牢记验证码等同于支付密码,绝不向陌生页面或他人透露,避免被恶意扣款。

识别套路,增强老年群体防骗意识。老年人容易轻信网络宣传信息,家属应帮助其关闭手机广告推送功能,安装安全防护软件,并向其耐心讲解常见诈骗手法,提醒其切勿随意下载陌生APP或点击不明链接,避免上当受骗。

保留痕迹,固定证据,及时维权。如遇诱导扣款,应立即保存信息截图、扣费短信、支付记录等证据,第一时间联系商家或平台要求退款。若协商未果,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强制扣款涉嫌多重违法

平台应强化广告审核与支付风控

四川秉鉴律师事务所黎六娅律师认为,涉及投诉的三家公司运营的 “妙映”APP 及相关推广行为,存在诸多违法情形,如通过短视频等平台发布“走路赚钱”“领红包”等链接,以隐蔽条款、自动勾选协议、骗取隐私权限等方式,诱骗消费者输入手机号、验证码或触发人脸识别,强制扣除798元,且客服推诿、退款设限,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规定,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广平台在未尽广告审核义务,支付平台风控存在漏洞的情况下,亦应当承担相应的平台责任。

如消费者遭遇此类侵权,建议立即通过截屏、录屏的方式固定从登录到扣款的整个操作过程、《服务协议》及《授权协议》等文字内容,保留证据以后积极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争取早日挽回损失。

 四川锦东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雄飞同样认为,“妙映”APP相关经营者的行为涉嫌多重违法。首先,其通过“走路赚钱”“免费领红包”等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点击,在页面中设置自动勾选协议、隐瞒扣费条款,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其次,以获取隐私权限、自动填写验证码、人脸识别支付等方式擅自扣款,且二次登录仍会重复扣款,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构成强制交易,严重侵犯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此外,客服电话无人接听、以“撤销投诉”为条件才部分退款的做法,剥夺了消费者依法求偿的权利,属于恶意拖延处理消费纠纷。此类行为针对老年人实施,利用其对数字技术的不熟悉设下陷阱,社会危害性更大。除了消费者自身加强防范,更需监管部门强化对平台广告审核、支付环节风控的监督,对违法经营者依法严惩,从法律层面为老年群体的数字消费安全筑牢防线。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