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钱就发论文,你的“侥幸”是骗子的“故意”

  
2024-12-05 12:44:0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12月2日,市民小田将自己特意准备的锦旗送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十陵派出所,感谢民警为他追回被骗资金六千余元。

10月20日,小田焦急地跑来十陵派出所报警。“我在网上看到有人说可以帮忙发论文,还可以签协议,我看挺正式的,没想到还是被骗了。”小田告诉民警,自己于9月19日在家中上网,浏览某社交软件的时候看到有人发布信息称可以帮忙发表论文。小田考虑到自己研究方向的论文还没有成功发表,于是在社交平台上联系了对方。按照对方要求小田添加了一个陌生QQ号,在QQ号里提供了自己的信息后,双方签订了“代发协议”。

一个月的时间里,对方要求小田支付了三笔费用,但论文发表始终没有音讯。在小田的再三追问下,对方退还了两笔费用。在小田要求查看对方信息时,看着被拉黑后红色的感叹号,小田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经民警调查核实,小田支付的费用被转到了一个外地银行账户中,后民警成功联系上了账户的户主。11月29日,户主将小田的被骗资金主动退还。

“凡事多长个心眼,尤其是遇到陌生人要求先交钱再办事的情况,如果有疑惑的地方,及时来派出所求证。”派出所内,民警还向小田开展了反诈知识宣传。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