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雪怡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因无力偿还3万元欠款,网约车司机竟破坏车辆后排门锁,对目标乘客下手……近日,蒲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网约车司机抢劫乘客的案件。
根据案件情况介绍,记者了解到,这名网约车司机名叫张某,2024年3月18日晚,张某事先用斧头破坏了其驾驶网约车的后排门锁,使车门无法从内部打开。当晚23 时许,被害人谢某通过网约车平台叫车,坐上了张某的车。
行驶途中,张某借口上厕所停车,随后从右后门上车,持刀威胁坐在后排的谢某,并张口就索要 4 万元人民币。吓坏了的谢某被迫向张某转账1万元,便表示账户已无余额,需向亲友筹款。
在筹款过程中,谢某机智地向同事发送了求救信息: “我被抢劫了!”同时还发送了定位。为了稳住张某,谢某还对其进行劝导:“千万不要做傻事,我的命不止4万元,你才20多岁,你的命也不止4万元,不要因为这 4 万元害了我们两个人。”
谢某同事收到信息后迅速赶到并报了警。张某见事情败露,匆忙驾车逃窜,但被谢某同事成功拦截。张某自觉穷途末路,为逃避法律制裁,竟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割腕、割颈、捅胸,试图自杀。之后,张某送往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蒲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考虑到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竟妄图通过抢劫乘客来解决债务危机,最终自食恶果。承办法官表示,此次案件警示社会,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切不可因一时贪念或困境而走上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