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即将实施 骑车打电话、不带头盔 罚款5-30元

  
2024-05-24 13:02:07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文/图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的修订为推动非机动车规范管理,保障城市交通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5月24日上午,成都市交管局针对即将实施的新规,在锦江区南打金路口开展新条例实施前专题宣传。

“骑车佩戴头盔十分重要,在事故发生后能大大降低头部受伤,甚至致死的概率,关键时候能保命……”“骑车打电话发信息容易分心,这个6月1号以后就要罚款了,罚款不是目的,是为了您的安全,一定要引起重视。”在现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车管科副科长吴晓乔带领民辅警不断向过往人员车辆,尤其针对不佩戴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以及一边骑车一边看手机的市民,将他们拦下引领到宣传栏面前,进行耐心的宣传与劝导。

在宣传过程中,市民们对《条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表示在骑行的过程中一定正确佩戴头盔,杜绝骑车玩手机的危险行为……据了解,《条例》为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搭载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搭载人员应当在座位上正向骑坐。为预防和减少事故,《条例》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而上述内容,均为近期面向全社会的交通安全宣传重点。


《条例》实施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搭载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将面临警告或者5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面临警告或者5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最新数据表明: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的人数占死亡总数的75%以上,而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可以降低72%的头部损伤风险和39%的致死风险。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成都交警表示,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过程中,道路交通状况随时发生变化,所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时刻保持注意力,而骑车时使用手机,会严重分散注意力,使得驾驶人反应缓慢,影响道路通勤率和畅通程度,甚至造成严重的车祸或险情。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