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省两会·声音⑳ |省人大代表陈德智:用法治的力量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4-01-23 13:02:25
     


薛琪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

1月22日上午,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成都开幕。今年,省人大代表、成都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局刑事技术处处长陈德智带来了一个议案和一个建议,分别是关于制定《四川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议案和《关于构建我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障体系的建议》。


在上一任代表履职期间,陈德智提出《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校园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省政府专门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题会议,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协力推动有关事项落实。作为一个民警代表,由于工作的原因,陈德智时常与学校师生打交道,所以未成年人保护依然是她关注的重点。

加强法治保障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加强法治保障预防我省未成年人犯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同步施行。“我省一直没有相应配套法规,涉诉涉法未成年人的矫正教育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陈德智说。

在关于制定《四川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议案中,陈德智提出:针对我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专业性不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建设明显不足等方面,需要制定符合我省省情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回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新问题、新挑战,着力疏通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堵点、卡点。实施分级干预工作,根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规律,针对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有针对性地制定便于操作的相关干预、矫治措施;加强专门学校的建设,制定统一的办学评价标准,健全教师评价和激励制度,优化与改进教育矫治方法和内容。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封存制度,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细化学生欺凌处理机制,制定我省地方性法规,建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及时开展学生欺凌事件的调查与认定,明确学生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的各项方案,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等具体流程和办法。从根本上化解学生欺凌“发现难”“处置难”“干预难”三个痼疾。

为我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在《关于构建我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障体系的建议》中,陈德智提出,处于中小学阶段的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他们的身高、体重快速增长,思维能力迅速提升。是性格、思维和行为能力迅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伴随着心理的剧烈碰撞,特别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而引发心理问题。

“除了学习成绩,我们还应该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为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陈德智说。

陈德智认为,家庭和学校是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主阵地。“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生命之源和栖息港湾,家长个性、家庭结构和教养方式都是影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重要变量。校园是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其氛围影响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人际关系。”

但是目前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工作还需要持续改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体系和课程体系仍不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理念还未完全从“重治轻防”转变为“重防优治”。“家庭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影响同样不容忽视”,陈德智说。在她接触到的一些未成年人出现心理健康的案例中,绝大多数是家庭的变故、家庭亲情的缺失及家庭教育的严重失误等因素引发的。

对此,陈德智对构建我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保障体系提出了一些建议: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合力,要着眼于全员心育、全过程心育、全方位心育来整合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和力量,让家庭、学校教师、未成年人本人、社会力量等都参与到心理健康教育中来。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体系,优化社会环境,积极营造科学的、正确的教育舆论导向,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家校社协同发力,使家庭成为未成年人温馨休憩的港湾、学校成为未成年人舒心学习的乐园、社会成为助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动力营。

编辑:徐雯夏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