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检察院:当好考核“第一责任人”,带头啃下“硬骨头”

  
2023-10-24 16:17:40
     

10月23日,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州检察机关2023年三季度主要业务指标评价工作调度会,对检察业务各项评价指标逐项分析点评,安排部署第四季度工作。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治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治平指出,1至9月全州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12168件,同比上升27.44%。全州两级院团结一心、攻坚克难,检察监督办案质效整体向好,捕诉案件质量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效果继续增强,公益诉讼办案规模稳步提升。

李治平表示,第四季度是关系全年目标任务能否圆满完成的关键时期,各县(市)院、州院机关各部门要逐条梳理分析考核指标,当好考核“第一责任人”,带头啃下“硬骨头”,为全年检察履职划下圆满句号。

增添措施,补短板,抓强项。办案质量是刑事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证据审查标准,强化刑事诉讼的基础和核心。要推动办案工作机制落实,筑好案件办理质量制度保障。注重刑检业务素能提升,夯实案件办理质量基础,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工作中要补齐刑事检察短板,注意提高刑事抗诉精准度,打破“减假暂”案件监督疲态,提升监督质效;要持续做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积极培树精品案件。

加强协作,促治理,强效果。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诉源治理的重要渠道,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必然要求,要切实转变理念,将诉源治理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治罪与治理并重。要协力做好听证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要加强和规范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做好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正确对待评价指标与检察工作的关系。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是司法质效的“风向标”“指挥棒”。对于没有纳入评价指标的两法衔接、自行补充侦查、支持起诉、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业务工作,以及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坚强保障的党建工作、检务督察、计财工作等综合工作,也要逐一对照、查漏补缺,确保年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通报了全州检察机关三季度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情况。根据综合得分结果,对一类地区、二类地区基层院的第1名颁发“红旗”,希望保持佳绩、再接再厉;对最后1名颁发“黄旗”,要求立即改进、迎头赶上。

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对各业务条线工作进行了再梳理、再分析和工作安排。

会议由凉山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沙马伟古主持,凉山州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检察院及安宁地区检察院检察长、部分基层院老领导、凉山州人民检察院中层正副职参加会议。

凉检宣

编辑:夏修露   校对:张晓雨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