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时发现催收不规范 邛崃法院向银行发出司法建议

  
2023-09-19 15:12:34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19日,记者从邛崃市法院获悉,该院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审判过程中发现,银行存在催收不规范现象,遂于9月14日向成都农商银行邛崃支行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行从规范催收程序、提升催收效率、做好考核监督、提升诉讼效率四方面,进一步规范银行催收行为。

邛崃法院在审理原告成都农商银行邛崃固驿支行诉被告余某才、毛某勤、李某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提交了五份针对李某良的《催收通知书》复印件。庭审中,李某良对《催收通知书》提出异议。李某良认可五份《催收通知书》上本人的签字,但认为签字时间均形成于第一次催收时,即2016年10月28日,且《催收通知书》连号。

在审查原告提交的《催收通知书》时该院发现,该通知书系经办催收人员事先打印。李某良逾期贷款已经移交给他人后,《催收通知书》上的客户经理仍为原来的客户经理,显违常理。同时,《催收通知书》回执联上落款时间笔迹与催收方落款笔迹相似度极高,可能是催收方单方书写。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邛崃法院于9月14日向该行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原告的上级单位全面梳理催收痛点难点,规范催收程序,切莫简化程序,导致无效催收;切实采取多种催收形式,提升催收工作效率;加强不良贷款分类管理,做好考核监督检查,防止因催收材料不完备,导致丧失胜诉权;建立高效专业诉讼团队,避免因举证不能而导致败诉风险,有效提升诉讼能力。

编辑:贾知若   校对:王先静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