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法评| 请找准屏蔽软件背后的“痛点”

  
2023-09-13 10:55:45
     

特约评论员 周葱

平日里浏览网页或者翻手机,一般人都不喜欢看广告。有时追剧为了不看广告,还得另掏钱。如果这个时候给你免费提供一个屏蔽广告的软件,大多都会欣然接受吧?

不过,近日一款名为“李跳跳”的广告屏蔽软件宣布无限期停止更新,原因是收到了某互联网公司的律师函。律师函称,该软件干扰浏览器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涉嫌不正当竞争;“李跳跳”则称,软件属于公益性质,不存在侵权行为。(见本报9月12日3版报道)

对二者的互博,法律界和学者看法不一。比如有律师认为,如果从“李跳跳”本身是免费软件来看,不宜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经营者”。同时,按照其所述的工作原理和技术特征,不应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有学者则认为,此类广告屏蔽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阻断了互联网公司的盈利模式。”

从法律实践看,此前已有多款此类软件被法院判定违反商业道德,破坏互联网企业商业模式完整性,构成不正当竞争。

撇开案件,笔者想问的是:为什么会冒出这么多屏蔽广告的软件?而在一批批此类软件被下架后,又有类似软件层出不穷“涌现”出来?用户对互联网广告的肆意妄为有多少无奈?

想必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周末回家,拿起父母的手机都会惊诧,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垃圾广告?自己使用手机或翻阅网页时,跳出来的广告,根本关不了。明明它标了“关闭”,但你一按就打开更多广告,真是烦死人。这种不合理的广告呈现方式严重影响用户体验,侵害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这种现实下,难怪广告屏蔽软件如此受欢迎,因为根本就是刚需!

大量的不规范广告的存在,实际上造成了与用户的对立。长期下去,连那些合法正规的广告也必受其害。打广告是企业的正当商业模式,本无可厚非。但屏蔽软件兴起背后的用户痛点,更应被看到。

相关部门近年来针对这些广告乱象,也在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今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出现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等情形。

其实,法律法规越来越明确和细化,但相关监管应该执行到位,同时完善消费者举报体系,让那些屡犯者付出“肉痛”的代价,知难而退。千万别像治理违规短信一样,喊了多年治了多年,实际效果不佳。

编辑:贾知若   校对:王先静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