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玩泓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全省法院“培优”年度关键词,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司法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9月8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度省级“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展示汇报会暨公开评议会。
会上,乐山中院从“强化主体责任,凝聚‘三方合力’”“优化功能布局,强化‘三项保障’”“发挥审判效能,推进‘三个服务’”三个方面详细汇报了全市人民法庭的工作亮点及成绩,并表示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契机,继续强化人民法庭的分类指导,以创建促提升,以测评促整改,推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市中区人民法院海棠人民法庭、井研县人民法院研城人民法庭、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高卓营人民法庭、犍为县人民法院定文人民法庭、夹江县人民法院漹城人民法庭、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依次对各法庭的工作情况及特色亮点进行展示汇报。
最后,刘航副院长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和基层群众组织对全市人民法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省高院的大力指导表示衷心感谢,并对进一步推进全市“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提出具体要求:要继续围绕中心大局,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拿出司法举措,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便利群众诉讼,加强民生保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