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强 李后强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林长制”和“植树节”,但时间、方式和内容各有不同。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林长制”和开展“植树节”的国家,有大量历史智慧和有益经验值得总结借鉴。
那么,中国“林长制”和“植树节”发源于哪里?根据史料分析,剑门蜀道翠云廊是源头,因为时间最早,规模最大,遗存最多,有中央政府法令,有历代群众参与,有千株古树为证,有明确史料记载。
“翠云廊”一词出自清代剑州知州乔钵的词:“剑门路,崎岖凹凸石头路。两行古柏植何人?三百里程十万树。翠云廊,苍烟护,苔花荫雨湿衣裳,回柯垂叶凉风度。”剑门山区的百姓又将翠云廊称为皇柏大道。翠云廊以剑州古城普安(今剑阁县普安镇)为中心,北到剑门、昭化(今广元市昭化区)一线、南至阆中(今阆中市)、西达梓潼县大庙山,整体呈“人”字形分布的古代人工栽植的驿道古柏群。据最新统计,翠云廊沿线四地共遗存古树20973株,古柏20391株,其中,剑阁县境内总里程约151公里,遗存古树7803株,其中古柏7778株。翠云廊,作为剑门蜀道遗址核心组成部分,被誉为蜀道灵魂、国之瑰宝、世界奇观。
翠云廊古柏(树)群能留存至今,除与剑阁等川北地区土壤、气候等诸多优势条件相关外,更重要与当地历朝历代官府和剑门山区百姓的大力保护等有很大关系。
今年7月2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了翠云廊,他指出,抓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搭建好制度框架,抓好制度执行,同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发展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一、历史智慧——我国自古就有护路和植树的优良传统
历史是一面镜子,鉴古知今,学史明智。历史是一条长河,大浪淘沙,去伪存真。历史包含的得失成败与经验教训,是后人学习的智慧。
我国古代植“行道树”旨在表道、护路、遮阴,所谓“表道”,即是以所植树木来标注道路的里程。《国语·周语》载,“列树以表道”,由此可见,我国早在西周时期即有在路旁植树作为道路里程标记传统;又据《汉书·贾山传》载,“秦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观毕至。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为驰道之丽至于此”。《贾山传》印证了秦朝在驰道上植树一事当为属实;又据《北史·韦孝宽传》载,“废帝二年,为雍州刺史。先是,路侧置一里一土堠。经雨颓毁,每需修之。自孝宽临州,乃勒部内,当堠处植槐树代之,既免修复,行旅又得庇荫。周文后见,怪问知之,曰:‘岂得一州独尔?当令天下同之。’于是令诸州夹道一里种一树,十里种三树,百里种五树焉。”从《韦孝宽传》可以看出,在北周推行官道植槐树其明显有表道记里程作用,护路遮阴自然也是其基本。北周时期,广元一带属其领地,当也遵从宇文泰植树表道的诏令。
二、依法护林——我国历朝历代及剑州地方颁布律令加强了对翠云廊官道树木保护
据《唐会要·道路》载,唐代总大历八年七月敕令,“诸道官路,不得令有耕种及砍伐树木,其有官处,勾当填补”。又据《宋会要辑稿·方域·道路》载,宋徽宗政和六年敕令,“诸系官山林,辄采伐者,杖八十”。据清同治《剑州志·官师》载,“又剑南至阆中,西至梓潼,三百余里官道,古柏数十万株,为璧所植,至今官民相禁剪伐,以志甘棠之爱。”
从以上史料所记唐宋时期政府颁发关于官道树木保护敕令及明清时期颁发的“官民相禁剪伐”政令可以看出,翠云廊能保存至今,与历朝历代及地方官府所颁发保护官道树木的政令有着紧密的关系。
三、良好风俗——剑阁民间把敬树护树植树当作行善积德造福子孙的美德
(一)剑州百姓对剑州知州李璧的“甘棠之爱”
据清同治《剑州志·官师》载,“又剑南至阆中,西至梓潼,三百余里官道,古柏数十万株,为璧所植,至今官民相禁剪伐,以志甘棠之爱。”“甘棠之爱”指的是西周时期勤政廉洁爱民的大臣召伯曾在甘棠树下为民裁决狱讼、处理政事。召伯去世后,老百姓为表达对他的爱戴和怀念,决不砍伐甘棠树,并加以好好保护。文内提及的李璧是明正德十年至十五年的剑州知州,在任六年,薄税赋、兴学校、恤孤寡、拓城池、修蜀道等,特别是正德十三年率官民以剑州古城普安为中心,在三百余里官道两旁大规模栽植行道柏数十万株。李璧离任后,剑州百姓铸铜像四时祭祀。翠云廊行道古柏群能形成今天的奇观盛景,与历代的接续保护密不可分,剑门山区百姓对李璧的敬仰和感恩,也表现在了对他倡植的行道柏树的传承和保护。
(二)剑门山区百姓对翠云廊古柏的敬畏之心
柏树可以逾千年长寿而不死,被誉为“神木”。自古以来,基于对古柏神圣不可破坏的认知和敬畏之心,剑门山区百姓从不轻易砍伐古树特别是翠云廊上古树,促进了翠云廊沿线百姓对古柏的保护共识。
(三)当地房前屋后栽植柏树反映百姓对柏树的爱护
从一般情况看,剑阁民间柏木是打造家具、兴建房屋等重要原材料,民间常视柏树的多寡为财富丰歉的标志,加之柏树越老越多就越证明人户的家族历史悠久、家室和美安宁。因此,当地每家每户都特别爱护房前屋后的柏树,进而上升到法律、道德层面更加敬畏作为国有林的翠云廊“皇柏”。
四、形成制度——清代到民国时期的保护管理
(一)清乾隆晚期对翠云廊古柏挂牌管理
清乾隆时期官员及著名诗人、书画家四川遂宁人张问陶(1764-1814),从其老家遂宁往来北京几乎都沿金牛道经行剑门一线,并在剑州境内留下了约20首诗作。据其约作于乾隆五十四年左右《剑州官道古松歌》一诗中有“细看悬佩书官字”句,由此说明最迟在清乾隆晚期剑州官府就已对翠云廊古柏悬挂带有“官”字木牌进行保护管理了,从侧面证明翠云廊古柏挂牌历史距今至少已有240年左右时间。
(二)清光绪初期对翠云廊古柏编号管理
晚清官员、诗人俞陛云在清光绪二十八年入蜀主持四川乡试期间所作日记《蜀輶诗记》中记道,“(七月)二十三日……五丁峡至此,南栈始平,柏木愈多,美荫奇姿,夙有翠云廊之目。自牛头山至大庙山三百里间,交柯接叶,旧传季汉所植,历代护持补种,蔚为长林。光绪辛巳年,知州方德堃以木牌悬柏上,标著其数,余谨行至剑州已五千余株,合计数当逾万,闻保宁深山中古柏较此尤巨”。俞陛云并在其《蜀輶诗记》中《翠云廊歌》中写道“屈指逾万本,一一木牌记”。由此可知,清光绪年间,翠云廊官道两旁古柏有万株左右,且每株古柏都进行了挂牌编号。据悉,古柏挂牌编号是光绪七年,时任剑州知州方德坤(堃)所为,并且当时最大的古柏当数保宁府(今阆中市)“剑阆”道上的。俞陛云在《蜀輶诗记》中所提及方德坤(堃)在民国《剑阁县续志》载:“方德坤,字惠田,安徽歙县人,清光绪六年任剑州知州。”又考《蜀輶诗记》中的“光绪辛巳年”即光绪七年,亦即1881年。由此可证,翠云廊古柏挂牌编号最晚在1881年就开始了,至今已有142年的历史。
(三)中华民国时期对翠云廊的保护管理
一是对翠云廊古柏进行清理、登记、编号、悬挂木牌,列册备查,以备县长离任交接。据《翠云廊大观》记载,中华民国三十年(1941)4月19日,四川省政府联合民政、教育厅发布了“四川省政府为保存古物严禁砍伐古柏的训令”,要求剑阁县政府就境内蜀道古柏严加保护,并对其进行清理、登记、编号、悬挂木牌,列册备查,以备县长离任交接。这是翠云廊保护管理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间节点。
二是成立剑阁县“古柏保管委员会”和出台古柏“保管办法”及“组织规程”。据《翠云廊大观》记载,中华民国三十年(1941)5月,剑阁县政府发布了“制定古柏保管委员会组织规程及保管办法的训令”,要求县内(翠云廊)沿途乡镇分别设立“古柏保管委员会”,并制定“组织规程及办法与号牌登记册式样”等;同年6月28日,四川省政府省长张群及民政、教育厅长联合发布指令,批转了同年4月11日剑阁县政府呈请四川省政府关于组设“古柏保管委员会”和“拟定组织规程、保管办法等”指令。
中华民国三十年(1941)5月剑阁县政府颁发的(翠云廊)古柏“剑阁县保管古柏办法”计13条26款,内容涉及古柏保护管理的主责、登记册数量、办案流程、奖惩情况等;颁发的“剑阁县古柏保管委员会组织规程”计8条17款,内容涉及剑阁县古柏保管委员会“设会地点、名称、分会地点、办理事项、组织规程、会费来源及开支要求等。该“保管办法”和“组织规程”可谓是历史上首次较为详尽全面的将翠云廊古柏的保护和管理提上了重要日程。
三是对境内破坏翠云廊古柏的惩处措施与执行情况。据《翠云廊大观》记载,自中华民国二十四年(1935)12月9日至中华民国三十五年(1946)6月19日,约11年间,四川省政府、四川省第十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交通部川陕公路川段改善工程处、剑阁县政府、剑阁县白龙乡公所等,相继出台了或因川陕公路修建、伐木建校、道班工人私砍、乡民盗伐等破坏翠云廊古柏而惩处肇事者的各类训令、指令、公示、处理意见等计22条。
从《翠云廊大观》所载民国时期翠云廊保护管理等史料可以看出,1941年,剑阁县全面对翠云廊古柏清理、挂牌编号、登记造册及要求县长离任交接,省、县、乡等各级政府也频繁颁布训令、指令,并对盗伐破坏古柏者严肃处理。
五、接力传承——新中国成立后至当代对翠云廊的保护管理
(一)新中国成立后省市县出台各类法律法规条例等措施使翠云廊保护管理从法规层面得到保障
翠云廊的保护管理在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自1951年至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广元市人民政府、剑阁县人民政府分别出台了各类办法、意见、通知、通令、函告等11次,从法规层面全面保障了翠云廊保护管理的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特别是2019年出台的《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共计45条,这无疑更加促进了对翠云廊保护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2021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蜀道翠云廊古柏保护利用工作方案通知》,通知要求在对翠云廊古柏资源保护管理保护好的前提下,促进林旅、文旅相结合,使千年翠云廊真正“活”起来。2022年颁布的《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翠云廊作为剑门蜀道遗址核心组成部分,不仅是森林资源,更是极其珍贵的文化遗产资源。
(二)成立“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促使保护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翠云廊核心价值地段在剑阁境内,保护和管理好这些千年古柏,是时代赋予的使命。2012年,成立“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按副科级单位配备,落实经费、人员专职负责翠云廊古柏管理和保护工作,局机关设有办公室、宣教股、业务股等三个职能股室,下设15个保护站。2019年9月更名为“剑阁县翠云廊古柏自然保护中心”,其基本职能不变。剑阁境内151公里翠云廊的保护管理首次走上了专业化、正规化。
(三)新时期翠云廊保护管理的新亮点和新举措
翠云廊是千百年来历代当地官民悉心护持的结果,具有极其珍稀的自然与文化遗产的双重属性。为保护和管理好这条世界绝美的古柏风景长廊,自2020年以来,剑阁县对翠云廊保护管理工作呈现出全新的新亮点。
坚持一树一方案。一是坚持“一树一档”挂牌保护。对县境内蜀道翠云廊沿线古柏进行全面普查调查,并逐株定位、标号、登记,建立了电子信息档案,实行身份化识别管理。按照统一模式、统一内容、统一编号、统一制码实行挂牌保护;二是坚持“一树一人”日常巡护、管护制度,全面压实保护责任;三是坚持“一树一策”科学救护。聘请省林科院、省林勘院等科研院所专家重点对蜀道沿线古树开展全覆盖“体检”,并制定复壮救护方案。
在沿袭“县长离任交接”历史惯例的同时,出台了《剑阁县蜀道古柏离任交接制度》,县委书记、县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属地村两委负责人、村民组长,县林业部门、属地林业站负责人,因工作变动,均按程序移交。县委书记、县长离任时需将古柏保护情况纳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已完成县长离任交接2次,乡(镇)长离任交接20余次,全面压实保护管理责任。将翠云廊植柏护柏、培育发展二代古柏,纳入相关乡镇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
全面落实“林长制”等管护措施。出台《剑阁县全面落实林长制实施方案》,设立县级林长2名(县委书记、县长),县级副林长28名,乡镇林长58名,乡镇副林长239名,村级林长358名,村级副林长312名,国有林草单位林长2名,国有林草单位副林长4名。健全“林长制”运行规则、巡林、信息、督查、考核、协作等六项制度。建立“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成立了驿道古柏保护司法服务站、剑阁古柏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站。开展古柏保护公益诉讼、古柏保险、古柏认养和古柏防火、防地灾、防雷击、防大风、防病虫害、防人为破坏等工作举措。
六、走向未来——巩固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思考
从我们的初步研究可以发现,翠云廊或为世界“林长制”和“植树节”发源地,有千株古树为证,有明确史料记载。为了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我们希望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宣传。
一是发布重大课题。由四川省科技厅和四川省社科联组织在省级层面发出重大课题,实行“揭榜挂帅”,招募有真才实学的专家学者深入研究翠云廊建设保护的做法和经验,探讨“中国林长制”“中国植树节”发展历史过程。组织专家学者在全省推广翠云廊经验。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省级和中央媒体宣传翠云廊建设保护的历史智慧和成功经验,围绕“最高领导重视,人民群众拥护并积极参与,形成法律制度和良好风俗,与官员升迁结合,严格落实不松懈,世代接力传承,并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等方面,进行深入发掘和解读,让翠云廊成为全国学习借鉴的样板。
三是组建高质量研究平台。开展古蜀道历史文化研究,文献集成整理,建立数据库,对古树、古路、古关、古桥、古码头等做彻底调查。研究蜀道与茶马古道、南方丝绸之路的关系,出版翠云廊专著,发表高水平论文。深度阐述翠云廊文化与生态价值,推动蜀道申遗与保护。
四是争取在省级层面专项立法。在《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基础上,尽快颁布蜀道翠云廊保护专项法律,形成特色专项制度,把植树护林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发展好,推动四川生态文明建设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全面落实。
五是支持成立国际性智库。联系世界上研究古树的知名专家学者成立智库,共同研究古木保护制度、文旅产业发展政策。及时召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暨关于古树名木保护论述的学习会,筹备建立研习中心。启动大型步游活动,加快“国家森林步道”建设,提升文旅流量。
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把蜀道文化传承好、弘扬好,把翠云廊古柏群保护好、发展好、合理利用好,以高质量生态环境支撑四川高质量发展。
王绍强系四川省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干部、文博馆员、剑阁县委党校特聘教师
李后强系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成都市社科联主席、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