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贷款,是时下流行的消费方式,但有人却伪造虚假购车资料进行贷款,从而骗取大量资金。近日,遂宁市蓬溪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新型贷款诈骗案,抓获伪造虚假购车资料实施贷款诈骗的犯罪嫌疑人5名,追回银行被骗贷款20余万元。
5月16日,该局经侦大队在一件汽车消费贷款纠纷案中,获取了一条线索:发现一贷款人付某徳有虚构事实诈骗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的犯罪嫌疑。
获取线索后,蓬溪公安迅速成立由经侦、网安、智慧警务、派出所参与的专案组对该团伙作案手段开展深度研判,同时对涉案人员开展摸排,发现了该团伙以系统性构架专门针对银行小微贷款实施贷款诈骗的基本事实。
立案后,在专案组与县人民法院、相关银行的密切配合下,获取该团伙犯罪证据。在掌握该犯罪团伙成员活动规律特点的基础上,5月24日,专案组分赴成都天府新区、彭州市和遂宁市经开区等地,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付某徳、曾某友、唐某婷、吴某等。通过规劝,徐某兴投案自首。另有犯罪嫌疑人向某被广安市经开区公安机关立同类案件侦办并抓获。同时,追回银行被骗贷款20余万元,扣押涉案车辆一辆、涉案手机12部。
“该团伙采取贷款人、中间商、供给商三方为共同利益群体骗取贷款,同时利用骗取银行各类型贷款。”办案民警介绍。
经查明,向某(四川资阳人,男,35岁),通过徐某兴(四川简阳人,男,23岁)曾某友(四川内江人,男,36岁)介绍认识有贷款需求的付某徳(四川简阳人,男,52岁),随后商议实施汽车消费贷款诈骗,在四处寻找门路过程中,向某通过网络认识在遂宁经营汽车商城的老板唐某婷(四川遂宁人,女,37岁)以及唐某婷手下员工,上述6人经过商议最终决定采用利用贷款人付某徳“白户”的身份(即从未使用信用卡,从未借用网贷,从未有资金欠款,空白网络身份)量身定做虚假购车资料(车商方面为其提供假首付款收据,网络P图制作的假车辆合格证;贷款中介方面提供假车辆驾驶证,网络P图制作假单位收入证明)骗取蓬溪县邮政储蓄银行汽车消费贷款21万元整。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为支撑,依托“打源头、摧平台、断链条、强治理”原则,力争全面梳理出小额以及消费信贷背后的灰色产业链条,直逼源头穷追猛打,逐步扩大查处战果,全力保障我县金融市场稳定。”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蒋诗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