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播间团购旅游项目后商家失联了?来看这份短视频旅游产品“避坑”指南

  
2023-07-19 11:41:3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暑假是旅游消费高峰期,“XXX五日游、住星级酒店、送往返机票、不约可退”,短视频平台上的旅游产品五花八门。但在门票、路费、住宿、餐食、购物等诸多环节,不良商家往往埋下了“宰客”陷阱,近期,省消委就收到多名消费者反映自己通过短视频平台购买旅游产品遭遇了烦心事。7月19日,省消委发布短视频旅游产品“避坑”指南,帮助消费者辨明短视频旅游产品常见的消费陷阱。

购物点增加、商家失联退款无门

短视频旅游产品往往名不副实

消费者余先生刷抖音短视频时被“成都4日游精品团”旅行项目吸引,宣称“全程一个购物点、住四星级酒店、10至15人精品团”,但实际参团时却发现旅行内容与宣传完全不符,购物点增至四个、酒店变成“准四星”、旅行团人数增至20多人,体验感非常不好。

消费者李女士同样在刷抖音短视频时报名参加了“成都5日游”旅行项目,通过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并转账6800元,但因工作原因无法按时参团,提前半个月向工作人员提出退团申请,迟迟未得到回复,当时宣传旅行项目的抖音账号已注销,退款无门。无独有偶,消费者宋女士也是被抖音平台上的旅行产品吸引,报名了“成都四大景点八日游”项目,宣称“入住特色民宿酒店、打卡四大知名景点”,实际参团时却发现“特色民宿酒店”就是快捷酒店,“四大知名景点”变成各种购物中心、步行街,与宣传内容完全不符。

省消委建议

平台强化监管责任消费者别轻信慎转账

省消委发现,不少消费者通过短视频平台购买旅游产品后遭遇了“商家失联、退款无门”“预约日期全满”“旅游订单被强制取消”“主播宣称‘随时退’,订单却‘不可取消’”等问题。

为此,省消委建议第三方平台应加强管理,为消费者扫除不良商家。2022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对直播平台责任不清、格式合同侵权、无理由退货适用等网络消费维权难点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针对网络消费纠纷频发且涉及多个监管部门的领域,应探索整合建立协同监管特别机制,做到精准有效监管。各网络交易平台应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和审查,加强交易风险提示,主动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准确的经营者信息、交易证据和维权渠道入口等。

同时提醒消费者,一是别轻信,不要轻信短视频或直播间的宣传内容,警惕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旅游产品。二是多核实,要核实短视频或直播间主体身份,尽量选择知名机构,查证经营资质。三是看详情,下单前要了解清楚产品介绍,尤其是游玩路线、有效期、退改限制、特殊时间加价以及自费项目等规定。四是慎转账,尽量通过第三方平台下单,不要向个人转账,以免退款无门。五是留证据,注意截图或录屏保存视频宣传资料,付款前先看协议或合同,确保条款内容与宣传一致,客服的一切承诺都要白纸黑字写进协议。如果权益受损应及时拨打12345或向当地消委组织投诉。

编辑:徐雯夏   校对:张晓雨   审核:代建军